厦门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流程
1.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出工作通知。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出认定申请,填报《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表》
3.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并给出评议得分,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
4. 书院认定工作组计算出测评得分,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测评得分排序,初步形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并反馈给各系。
6.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并将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7.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
8.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审批。
9.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省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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