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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工学院内部审计制度
厦门工学院内部审计制度
厦门工学院内部审计制度(试行)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568 更新时间:2017/6/30 9:17:07

 

厦工监〔20172

 

第一章   

 

第一 目的

范我校的审计工作,健全部控制机制,加强督,严肃财务纪律,保障各项规章制度行,根据《中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审计工作的定》(审计署第4令)、《育系统内审计工作定》(育部第17令),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定。

第二 适用范

我校及下的各审计工作,适用本定。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 组织领导

(一)由审计办公室履行审计职责

(二)审计办公室隶于我校领导,依据家法律、法及校内规章制度,立地审计工作,对监及主管校领导负责并直接告工作,在审计工作中保持立、客、公正。    

        

第三章 审计工作的范职责

 

第四 审计

(一)按照年度、季度我校财务会计报行例行审计

(二)我校各项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如收入征收的及性、准确性、完整性;各项开支是否合理、批手是否完整;金的管理和使用的安全性和合理性审计

(三)年度算的行和算情况进审计

(四)对领导干部和重要核心位人任期的履、离任或调职组织经济责审计

(五)项资产的保管及使用情况进审计

(六)对专项研经费或其他专项资金的措、付、管理和使用情况进审计

(七)我校基建工程、修工程、绿化工程招算、专项审计

(八)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风险管理;

(九)我校大宗采的招判、合同签订程序督,价其是否公正、公平、公

(十)按照实际况开展其他专项审计工作;

第五 审计职责

(一)建立健全审计及内部审计人员配置,完善审计规章制度;

(二)遵守审计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应有的职业道德和职业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弄作假徇私舞弊,恪守立、客、公正的原

(三)不泄露在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审计秘密;

(四)根据审计项目的性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报告中真实地披露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

(五)不地提高审计工作的量,提高自身的专业胜任能力。

第六 审计办公室在的授下具有以下限:

(一)根据审计需要,检查会计簿和表,检查资金和财产检测关电算化系据,查阅文件、料和明材料,勘察现场实物;

(二)根据审计需要,要求被审计单位和财务计划行情算和其他有文件、料等;

(三)向有关单位或人员进调查并索取审计项目有的文件、料和明材料;

(四)起草审计制度,参与制定校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五)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召参与与审计会议

(六)向及主管校领导反映情,提出改善管理、提高效益的建

(七)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重的违纪失浪,做出临时制止定;

(八)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可能移、匿、改、毁弃有关资料的,经监及有关领导批准,有采取暂时封存的临时措施;

(九)模范遵守校内规章制度和成绩显著的位和人提出予表彰的建

对违反校内规章制度造成失浪的行提出正、理建议并将立即及主管校领导 

                

第四章  审计的工作程序

 

第七 审计办公室应当根据《中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审计工作的定》(审计署第4令)、《育系统内审计工作定》(育部第17令),合本校实际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监及主管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八 审计办公室根据审计项目,审计项审计方案,施前向被审计对象送达审计通知

第九 一般情下,审计员应定的时间内完成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形式向及主管校领导汇报审计工作果,如有特殊情需延工作时间应报监及主管校领导批准;

第十 审计员对审计项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取得审计证据,编写审计工作底稿,形成审计结论

第十一 审计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如审计报告披露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报监及主管校领导

第十二 审计项束后不定期地重要的审计项实施后续审计检查审计对对审计发现问题所采取的正措施及效果是否到位;

第十三 审计项结束后定建立审计档案,做好审计档案的归档工作;

 

第五章 任追究

 

第十四审计工作中被审计对象有下列反本定的情,不配合审计工作的,审计可以根据情节轻报监及主管校领导处理:

(一)拒或拖延提供与审计项目有的文件、料的;

(二)移、匿、改、毁有件和料的;

(三)移、法或违规所得的财产或利益;

(四)弄作假,隐瞒实真相的;

(五)阻挠审计行使职权,抗拒、破坏检查的;

(六)报复陷害审计检举人的;

 

第六章 附

 

第十五法由厦会负责

第十六定自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厦门工学院内部审计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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