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厦门工学院审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及流程(试行)》(厦工监〔2017〕6号)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厦门工学院审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及流程(试行)
厦门工学院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