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门、直属单位:

为做好2018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十三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本科高校教改专项,以下简称“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

2018年本科高校教改项目设一般教改项目和重大教改项目两类,实行扶优扶特、限额申报。各高校应从推荐申报的一般教改项目中,确定1-2项重大教改项目,并自筹、落实每个项目实施经费,其中一般教改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低于2万元,重大教改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低于40万元。教育厅将对省级重大教改项目采取“事后奖补”方式,在结题后给予支持。

二、立项范围

以“教改促实践、实践出成果、成果提质量”为目标要求,以问题为改革创新导向,立足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办学定位,重点围绕“十三五”高等教育学科专业教育教学中亟待解决的关键性问题深化改革、重点攻关,支持和鼓励在“无人区”教育教学前沿开展探索和实践,促进人才培养水平提升。

(一)一般教改项目。应围绕“双一流”建设、应用型内涵建设、高峰高原学科建设的核心环节,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实验教学体系建设、实践教学改革、教学管理改革、教学团队建设、在线开放课程平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等领域开展教育教学改革。

(二)重大教改项目。应立足我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夯实教学基础、提升教学综合实力为改革方向,支持校际、校企、校院(所)、跨专业团队,重点围绕未来技术学院与产业学院建设、国内一流学科对口或全领域共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学科交叉融合建设、“一流本科、一流专业和一流人才”示范引领基地建设、高水平国际化办学改革、研究生联合培养改革、“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版人才培养改革、应用型人才培养案例库建设、应用型本科高校资源建设研究等领域,开展重大教改试点,预期取得具有普遍推广应用价值的创新性、示范性教改成果。

三、立项要求

1.所有推荐项目应为校级以上教改项目或主体内容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成果。一般教改项目优先支持青年教师(40周岁及以下)申报,推荐比例应占各校申报数的50%以上。鼓励具有3年及以上本科课程教学经历的博士学位、讲师及以上职称的青年教师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中“双师双能型”青年教师具有1年相关专业核心课程教学经历即可)。

2.重大教改项目需具备1年以上扎实的实践与探索基础,方案符合国家相关的办学规定,经必要程序确认列入学校综合改革内容,总体和分阶段目标建设任务、实施过程具有可优化、可持续性,有较为完善的改革政策、经费和人员、激励机制、风险管控机制等保障。

3.2017年及以前担任省级本科高校教改项目负责人,尚未结项的教师不得申报2018年本科高校教改项目(含作为成员)。

4.一般教改项目主要组成人员原则上不超过8人(含项目主持人),重大教改项目不限。重大教改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项目成员参与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项目主持人不得兼报一般教改项目与重大教改项目。

四、立项管理

1.一般教改项目与重大教改项目研究期限均为2年,于20206月底前结题。

2.一般教改项目由学校按照申报限额,自主开展项目申报、评审,择优推荐,报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予以立项。重点项目由学校按照申报限额,组织项目申报和遴选推荐,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3.请各单位将申请项目任务书(纸质版2份)、汇总表汇总后于2018 68日前送至科研处。

4.学校评审后确定推荐项目。加盖学校公章的电子版申报材料,由各项目主持人通过福建省高等教育建设项目管理平台(http://www.fjedusr.cn/xmsb/)申报,平台申报时间为528日—622日。纸质材料应与电子申报材料完全一致。

附件:申报材料

 

                              科研处

                           201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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