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门、直属单位:

为推进实施高等学校服务国家战略行动,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根据《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法》(教技〔20187号)要求,决定开展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对照《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工作指导标准》,据实编制《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下载地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16/s3336/201805/t20180531_337894.html)。

二、报送材料

各单位组织人员申报,并于1012日前将《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电子版光盘各一式2份前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xmgxykyc@163.com

 

科研处

2018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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