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厦门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院(系)、部门、直属单位:
《厦门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方案》已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厦门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方案.doc
附件:厦门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分解表.xls
厦门工学院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