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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工学院面向退役军人招聘书院专职导师
创建日期:2019/8/1 10:30:33   浏览次数:3236

厦门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因工作需要,拟向退役军人招聘书院专职导师若干名,具体招聘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专业不限

2、部队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等退役军人;

3、在部队期间,服役5年及以上,曾担任管理职务,表现优异;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善于沟通,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5、具有担任思政课程教学的能力,每学年至少完成64学时的教学工作量

二、岗位职责

专职导师是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具体职责,请详阅《厦门工学院专职导师行为规范条例(试行)》《厦门工学院关于书院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三、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登录学校招聘报名系统http://xitzp.ejeck.com/在线报名,并上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四、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231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592-6667522、6667515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厦门工学院

邮编:361021

、薪酬福利

1、专职导师归属教师系列,按教师系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享受教师同等待遇。

2、社会保障福利:入校后可享受厦门市规定的五险一金。

3、校龄工资:入校后工作每满一年可享受每年100元的校龄工资。

4、校内住房安排:根据学校住房规定,符合条件者可按建安成本购买学校廉价房(约3500元/㎡);在厦无房的教职工可根据房源情况优惠租赁学校公寓。

5、子女就学:随迁子女可根据意愿按优惠价就读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

6、户口档案: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人事关系委托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户口可落入学校集体户。

7、其他保障性福利及节日慰问:每年组织一次年度健康体检;发放防暑降温费、过节费、慰问金、结婚礼金、生日礼金及生育礼金等优厚福利。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其他事项

附件1:《厦门工学院应聘报名表(教学岗位)》

附件2:《厦门工学院专职导师行为规范条例(试行)》

附件3:《厦门工学院关于书院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人力资源处

                                  2019年8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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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f@xit.edu.cn(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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