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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工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教师兼教学助理招聘启事
创建日期:2018/7/1 20:39:04   浏览次数:3378

厦门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文化与传播学院教师兼教学助理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传播类、文史相关专业

2.具有较强的协调与沟通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能全身心投入工作

4.具有高校或知名企业文秘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岗位职责

1.承担一定的课程教学工作协助系主任制定和组织实施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2.根据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开课计划和教师任课安排。

3.专任及外聘教师的日常管理及工作量核算。

4.合理编排每学期课程表,受理教师调(停)课申请。

5.落实本院系部每学期的教材预订计划,及时汇总并上报。

6.制定本单位课程的考试安排表,并完成考试相关工作安排。

7.协助系主任组织安排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就业实习等相关工作。

8.及时收集考试成绩,做好成绩录入的督促工作,按时汇总报送教学处。

9.收集毕业设计的相关材料并存档。

10.按照教学计划,负责收集每学期的教学大纲、进度表、教案、教学小结、实验报告、试卷等教学资料并整理归档。

11.配合做好评估档案的建设工作。

12.办理学生休学、复学、降级试读、退学、转专业等学籍异动工作。

13.负责申请辅修、免修、重修、补修、缓考等手续办理及相关教学管理工作。

14.根据专业选修课的开课计划,完成学生选课、补选、退选等工作。

15.学生成绩查询、成绩单打印盖章。

16.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提早做好毕业生的各项成绩审查,及时通知学生做好相应课程的补修、重修等。

1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薪酬待遇

(一)薪酬:按学校薪酬福利制度执行。

(二)引进人才政策:符合《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的全日制硕士且年龄不超35岁者可享受3万元补贴,全日制博士年龄不超40岁者可享受5万元补贴,学校将积极协助申请相关待遇。

(三)其他福利

1、来校面试: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研究生学历且教授职称者,来校面试给予单程路费报销和一晚住宿报销。

2、社会保障福利:入校后即可享受厦门市规定的五险一金。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校不再缴纳退休教师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3、校龄工资:入校后工作每满一年可享受每年100元的校龄工资。

4、校内住房安排:

1)在厦无房的教职工可租赁学校廉价过渡房;

2)转正后可按建安成本价(约3500元/㎡)购买校内精装公寓(按聘用层次配套一房47㎡,二房88㎡,三房104.33-145㎡)。

5、子女就学:随迁子女可根据意愿按优惠价就读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

6、户口档案: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人事关系委托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户口可落入学校集体户。

7、其他保障性福利及节日慰问:每年组织一次年度健康体检;发放防暑降温费、过节费、慰问金、结婚礼金、生日礼金及生育礼金等优厚福利。

、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登录学校招聘报名系统http://xitzp.ejeck.com/在线报名,并上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注:校内应聘者需请所在部门负责人在应聘表上签署意见。)

、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07

、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592-6667522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厦门工学院

邮编:361021

七、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厦门工学院人力资源处

                                       2018年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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