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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工学院2018-2019学年书院专职导师招聘启事
创建日期:2019/1/3 14:02:04   浏览次数:13326

厦门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坐落于著名的海滨城市厦门市集美文教区,校园面积700余亩,已有建筑面积近50万平方米,毗邻杏林湾、浔江湾、园博苑,近旁还有碧溪风景区与交通枢纽厦门北站,海、陆、空交通便利。
    学校现有机械与制造工程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商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外语与国际教育学院、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学院十个二级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专业为主体,同时文、理、工兼容的特色突出的学校。

学校广泛开展与国内外知名大学的合作,与西安交通大学、华侨大学、台湾元智大学、加拿大维尔弗雷德·劳里埃大学等多所高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丰富教育资源,不断提升办学境界。

现因书院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书院专职导师若干名,具体招聘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本硕阶段所学专业投资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广告学、传播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材料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自动化、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学、风景园林、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市场营销、财务管理、音乐表演、动画专业。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担任专业课和思政课程教学的能力,每学年至少完成64学时的教学工作量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善于沟通,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5、在学期间担任过班长、团支书、院系学生组织负责人、校级学生组织部长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学业成绩优良。

、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招聘方案在厦门工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厦门人才网、高校人才网等公布有关信息。

(二)报名

1、提交材料

登录学校招聘报名系统http://xitzp.ejeck.com/在线报名,并上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党员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应届生可先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0592- 6667515 6667522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厦门工学院人力资源处

邮 编:361021

3、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我网站公布和电话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四)考核方式: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博士研究生者免笔试,可直接入围面试、试讲环节。

(五)考核通过人员进行入职体检

考核通过人员根据我的要求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员进行体检。

(六)公示、聘用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报学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2、拟聘用人选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含试用期3个月)。

三、薪酬及福利

1、专职导师归属教师系列,按教师系列学科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享受教师同等待遇。

博士毕业生:12.7万元/年

   硕士毕业生:9.9万元/年起;

  (年薪均为税前,包含单位支出五险一金)

2、福利待遇

)其他福利:

1、社会保障福利:入校后可享受厦门市规定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校龄工资:入校后工作每满一年可享受每年100元的校龄工资。

3、校内住房安排:根据学校住房规定,符合条件者可按建安成本购买学校廉价房(约3500元/㎡);在厦无房的教职工可根据房源情况优惠租赁学校公寓

4、子女就学:随迁子女可根据意愿按优惠价就读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

5、户口档案: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人事关系委托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户口可落入学校集体户。

6、其他保障性福利及节日慰问:每年组织一次年度健康体检;发放防暑降温费、过节费、慰问金、结婚礼金、生日礼金及生育礼金等优厚福利。

)引进人才待遇:

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或厦门市人才引进条件的人才,经学校和相关部门认定后,可另行享受校内和政府相关补贴。

四、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厦门工学院人力资源处

                                  2019年1月1日

                                  

联系我们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厦门工学院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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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xit.edu.cn
ljf@xit.edu.cn(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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