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1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6/12/8 8:55:28 浏览次数:14503次

 

中共厦门工学院委员会党校

关于举办第1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经校党委研究,定于1210日至1225日举办厦门工学院党校第1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学习培训,使广大入党积极分子明确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明确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培训对象

各单位近期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要求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满6个月。且要求无违纪记录、无重修学分,补考不超过2门。

根据上述条件,经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党校审查,本期参训学员共计257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3。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时将课程安排和考勤要求通知全体学员,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三、培训形式与安排:

以专题讲座、课堂教学为主(不少于8讲),适当结合讨论交流、观看录像、辅导自学、学习研讨和教育实践等形式。课程内容和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四、培训要求:

1.本次党校培训采取“党办组织、多方协同”的工作形式。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积极配合校党办做好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各项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2.党委办公室负责组织教学活动、安排授课教师、提供勤务保障、申请和核销教学经费等系列教务学务工作,以及组题出卷、安排结业考试、监考阅卷、核分校阅、制作结业证书等考务工作。

考勤工作采取课前签到和随机抽点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课前签到工作由党委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要把好参训学员请假审批工作,学员请假单应于考勤当天交至指派的考勤负责人处;随机抽点工作由当天组织者负责,抽查情况现场记录到考勤表中。

3.本次培训班结业测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出自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入党培训教材、教学安排授课内容和时政热点等,平时考勤结果和课堂记录表现情况将作为考试资格的鉴定条件。全体学员需提前到场签到,课堂考勤工作将于课程开始前5分钟截止,学员旷课超过1次或迟到、早退、请假超过2次将取消党校考试资格。党校入党培训教材使用版本详见附件2,学员可向前期学员借阅或自行购买,学院不统一订购教材。

4.本次培训班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简化接待,培训班举办期间不悬挂彩球条幅、不摆放鲜花水果、不做无实质内容新闻报道,工作人员一律不安排工作简餐。

附件:

1、党校第1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教学安排表

2、党校第1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建议使用教材

3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发展对象培训汇总表

                                

 

中共厦门工学院委员会

2016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