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1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6/12/26 9:04:54 浏览次数:14960次

 

关于举办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暨

厦门工学院党校第一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预备党员的党性修养和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举办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暨厦门工学院党校第一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支部在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20162月至20167月)发展的以及本学期从校外转入的预备党员。

(二)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预备党员培训班中未结业的预备党员。

二、培训内容

(一)必修课程

1.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

观看视频讲座《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解读》

2.专题辅导:《预备期应注意的相关事项讲解》

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厦门工学院党校第一期预备党员培训班培训方案”

(二)拓展课程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部署以及十八届六中全会的精神,各支部应结合学校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针对预备党员开展拓展课程,要做到有教育、有成效、有收获。

三、培训单位和组织安排

经校党委研究决定,预备党员培训班的必修课程授课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配合开展预备党员的拓展课程活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负责组织报名和通知授课具体事宜,同时应指派专人负责开展所属预备党员的拓展课程活动,并于活动结束后,将活动的开展情况以新闻稿的形式发到党委办公室(邮箱451787981@qq.com

四、培训要求

(一)预备党员应以饱满的热情和专注的精神参加学习,严格遵守党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提前15分钟到达教室签到,做好上课准备;未签到者按旷课处理。上课时认真听讲,做好学习笔记;课后自觉认真复习,加深理解,提高认识。

(二)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时,本人须提前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属党总支签字同意加盖公章后,交至培训班考勤负责人处办理请假。旷课一次及一次以上者,不予结业。擅自早退者,以旷课处理。

五、考核方式

(一)考核方式包括考勤和学习小结

1.考勤含出勤率、纪律、学习态度等方面。

2.学习小结:培训结束后,每位预备党员要结合培训的内容和自身的感受,认真撰写一篇1000字左右的学习小结,填入《厦门工学院预备党员培训班学员登记表》。学习小结将作为培训结业的依据之一,不提交学习小结或所交学习小结不合格者均不能结业。

(二)预备党员参加培训学习的情况会及时通报给所在党支部、党总支,并作为预备党员转正的参考依据。

六、报名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1229日前将附件1《厦门工学院党校第一期预备党员培训班报名表》报送至党委办公室,《报名表》电子文档发送至451787981@qq.com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预备党员的培训工作,积极协同学院党校加强对培训班的组织管理,在培训前做好对学员的思想教育,切实提高培训效果。

 

附件:

1.厦门工学院党校预备党员培训班报名表

2.厦门工学院党校第一期预备党员培训班培训方案

                                

 

 

中共厦门工学院委员会

2016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