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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届毕业生“李德文奖章”和“单项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创建日期:2025/3/26 17:17:38   浏览次数:86

 

各学院:

根据《厦门工学院李德文奖章评选办法(试行)》厦工教〔2024〕20号)和《厦门工学院单项特别优异奖评选办法(试行)》厦工教〔2024〕23号)的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在2025届毕业生中评选“李德文奖章”和“单项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5届在籍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李德文奖章”是表彰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并且在明志、博学、修身、力行等方面均有突出表现,为学校赢得较高荣誉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具体要求见《厦门工学院李德文奖章评选办法(试行)》。

2.“单项奖”是表彰在明志、博学、修身、力行四个类别要求的某一个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取得特别优异成绩或重大突破的应届毕业生,具体要求见《厦门工学院单项特别优异奖评选办法(试行)》

三、评选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提名推荐工作

1.学院根据评选条件,积极宣传动员,通过院内评选答辩,营造氛围,提名“李德文奖章”和“单项奖”候选人,报本单位院务委员会通过后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厦门工学院李德文奖章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1)、《厦门工学院单项特别优异奖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以及佐证支撑材料和院务委员会会议纪要等材料提交至育人与教学处306A办公室。

2.群众组织根据评选条件,可联名提名“单项奖”候选人,将《厦门工学院单项特别优异奖候选人推荐表(群众组织推荐)》(附件3)和佐证支撑材料等提交候选人所在学院参评。

(二)2025年5月16日前完成学校审核工作

育人与教学处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学院推荐的名单以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三)2025年5月23日前完成学校评审工作

学校教书育人工作委员会对“李德文奖章”和“单项奖”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李德文奖章”的候选人需本人现场答辩,“单项奖”候选人由各学院领导对提名人的突出事迹进行简要陈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确定人选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董事会审批。

(四)2025年6月18日形成表彰决定,在全校毕业典礼上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李德文奖章”和“单项奖”评选工作,做好宣传动员,坚持严肃、认真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2.各学院要加强“李德文奖章”和“单项奖”评选的宣传范围和力度,深入广大学生中,挖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事迹。

联系人:郭老师、温老师,联系电话:6363212。

 

附件:1.厦门工学院李德文奖章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2.厦门工学院单项特别优异奖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3.厦门工学院单项特别优异奖候选人推荐表(群众组织推荐) 

 

育人与教学处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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