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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闽台大学生闽南方言短视频创作大赛的通知
创建日期:2025/2/25 15:37:26   浏览次数:513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两岸青年文化教育交流,促进闽南方言的传承与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深两岸乡情民心的连通,福建省教育厅组织举办闽台大学生闽南方言短视频创作大赛,现面向全校师生征集相关作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传承乡音 岸连心

二、参赛对象

1.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2.每件参赛作品报名人数不超过8人(包含参演者和视频制作团队人员),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

、比赛组织

主办单位:福建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福建省两岸融合发展研究院

、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内容积极向上,体现真善美,不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符合党的对台政策要求,内容不得违背“一个中国”原则、损害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破坏两岸同胞情感。

2.作品音频须使用闽南方言制作,允许同期使用中文或中英

文字幕。作品类型包括:

1)微视频:古诗词吟诵、童谣(读册歌)、讲古、曲艺表演、闽南歌曲演唱等。

2)微纪录片:民风民俗、名胜古迹等场景的影像纪实(闽南方言讲解)。

3)微短剧:有相对明确的主题和主线、较为连续和完整的故事情节。

4)其他:体现闽南方言口传文化的其他视频。

3.参赛作品应结构清晰,兼具故事性、纪实性与艺术性。  

4.每件作品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其中微短剧可以分集制 作,但每集不超过5分钟。超时则取消参赛资格。

5.作品技术要求:视频格式为横版 MP4  MOV,1920*1080像素及以上,达到在网络平台播出的标准要求。画质清晰,声画统一,字幕完整

作品征集 

1.以单位(跨学院、跨部门组织均可)或个人(含团队)名义报名参赛均可,但作品均须为本校学生创作。

2.以个人(含团队)名义报名参赛,限报2件不同类型的作品。

请参赛选手于3月7日前将参赛作品、参赛作品信息表(附件1)、参赛承诺书(附件2)打包压缩后发至邮箱 zhuju@xit.edu.cn, 压缩文件名为“厦门工学院**单位+作品类型”。联系人:政务处台港澳事务办朱老师 0592-6363201。

作品评审及展播 

作品评审(4月至5月):主办方将邀请业内专家担任评委,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及最佳创意、最佳故事、最佳制作、最佳传播作品奖和优秀组织单位等奖项。

作品展播(5月至6月):优秀作品将在国内主流媒体、重点网络视听平台(海博TV)展播,并视情况举办颁奖仪式及现场展映等活动。

 

附件:1.闽台大学生闽南方言短视频创作大赛参赛信息表

  2.闽台大学生闽南方言短视频创作大赛参赛承诺书

 

 

                                      政务处

                                 2025年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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