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教务〔2024〕22号)的任务安排,现开展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1.各学院推荐名额不超过本单位2025届学生数的2%。各学院应遵循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评选原则从严开展评优遴选,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推荐数量或不推荐。
2.评选校企联合指导优秀案例。校企联合指导优秀案例占各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名额30%(不足1项的,按1 项计)。未推荐视为放弃相应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名额。
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名额
序号 | 学院 | 优秀毕业论文 (设计)名额 | 其中:校企联合 指导优秀案例 |
1 | 机械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15 | 5 |
2 | 人工智能学院 | 10 | 3 |
3 | 建筑科学与土木工程学院 | 9 | 3 |
4 | 商学院 | 13 | 4 |
5 | 博雅教育与艺术传媒学院 | 6 | 2 |
6 | 外国语学院 | 2 | 1 |
二、评选标准
1.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社会经济发展要求。
2.能较好地提出论文论证方案,具有分析整理各类信息并从中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3.论文撰写结构严谨,文字通顺,用语规范,符合规范要求。
4.对所述问题有独到见解,论文的观点和方法具有创新性,答辩表现出色。
5.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为优秀,且检测结果总相似比原则上不高于10%。
6.校企联合指导优秀案例在达成上述标准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下列要求中任意一项:
(1)选题需紧密结合企业(行业)实际需求,解决一线生产、技术或管理问题,具有明确的应用场景和现实意义;
(2)研究过程有企业场景支持,如实地调研、实验数据采集等,学生通过项目显著提升实践能力;
(3)论文(设计)成果被企业采纳或应用于实际生产,或产生可量化效益,如成本降低、效率提升、专利申报等;
(4)在指导模式、成果形式等方面具有突破,获得行业认可如媒体报道、竞赛获奖等,形成可推广的校企合作经验。
三、报送程序
各学院填写《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并以纸质版形式于5月31日前提交至育人与教学处。推荐项目须确认已在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上传最终稿。
四、奖励
学院对获得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进行表彰。
育人与教学处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