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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博士创新站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日期:2025-08-08访问次数:11

各二级单位:

做好2025年博士创新站建设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博士创新站由建站单位自主申报,设区市科协为推荐单位,建站单位原则上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报条件

1.建站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福建省内注册,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研发设备、研发场地、研发人员等研发基础条件,能够为博士及其团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为相关技术人才提供实践平台,保障合作项目的资金投入。

2.进站博士与建站单位应无人事隶属关系,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行业)领域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研发、组织协调能力及工作责任心。

3.博士创新站要遵照“五个一”的标准建设,即至少一位博士领衔,至少承担一个研发项目,组建一支研发服务队伍,实践培养一批技术人才,服务一家企业。原则上每位博士领衔的博士创新站不超过1家,有效合作期限不少于3年。

三、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建站单位自主申报,经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科协初审。审核通过后上报省科协。

2.形式审查。省科协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申报要求的提请专家评审。

3.专家评审。组织专家通过实地走访调研、集中评审等方式,对申报材料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实并提出评审意见。

4.批准认定。候选名单经省科协审议通过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科协正式发文认定。

申报认定、日常运行、绩效评价等工作在中国科协园企科协办事大厅(http://qykx.scei.org.cn/)平台上进行。

四、组织管理

1.省科协组织人事部牵头负责建站工作指导协调,省科技咨询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建设工作。省科技咨询服务中心适时组织开展培训,利用中国科协园企科协办事大厅平台收集技术供给信息、技术需求信息、中介服务信息等,并供各类主体进行信息查询,交流,组织专家对博士创新站进行绩效评价。

2.建站单位是博士创新站建设与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博士创新站的日常运行和管理,落实合作科研经费和运行经费,确保健康运行、实效突出。博士创新站每年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对本年度运行和绩效情况进行总结。


联系方式:

1.省科技咨询服务中心:史镕嘉(86326921)、林悦(86323693)

2.省科协组织人事部:刘蓓(86270695)、王旭(86270601)

科研与学科处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