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2026年厦门市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24年度立项的厦门市职业教育研究课题
二、结题要求
申请结题的课题须在完成既定研究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取得与课题核心研究内容高度相关的标志性成果。课题主持人至少应为其中1项标志性成果的独立或第一完成人(教学成果奖可认定至排名前3)。
1.可视同发表核心期刊论文的情形。课题研究成果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正式出版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或精品课程、教学资源库等经教育部验收通过,或教改方案、研究报告等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采用并正式印发。
2.可视同发表省级期刊论文的情形。正式出版职业教育省级规划教材,或精品课程、教学资源库等经省级验收通过,或撰写的文章在省级及以上优秀论文评选中获一等奖,或教改方案、研究报告等被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采用并正式印发。
3.出现下列情形的不予结题:
(1)文章未发表仅提供录用通知;
(2)公开出版刊物为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电子期刊、报纸等;
(3)未提供课题研究过程性佐证材料,或提供的佐证材料(含标志性成果)的生成日期不在课题立项后的研究期内;
(4)其他不予结题的情形。
三、结题材料
1.申请结题的课题须将课题研究主件与标志性成果佐证材料、其他过程性材料按要求汇编成册(模板详见附件1)。
2.课题研究主件为《课题申报书》《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填报表》《结题报告书》《结题鉴定表》《成果摘要》,详见附件2-6。
3.标志性成果须提交的佐证材料
(1)论文作为标志性成果的,发表的刊物应为能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https://www.nppa.gov.cn/bsfw/cyjghcpcx/qkan/index.html)查询的正规纸质期刊,并提交期刊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论文收录于数据库(知网、维普或万方)的网页截图以及纸质刊物的封面、目录页、论文全文和封底复印件。
(2)其他情形作为标志性成果的,教学成果奖须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与成果申报书复印件;教材须提交纳入规划教材的红头文件与教材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和封底;精品课程、教学资源库须提交验收通过的红头文件与平台应用截图、资源链接;优秀论文评选获奖须提交获奖文件与论文全文;被采用并印发的研究成果须提交正式印发的红头文件与完整的教改方案或研究报告。
四、其他事项
1.课题研究成果应由课题承担学校(单位)自行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在鉴定结论加盖课题所在学校(单位)公章。
2.请于2026年10月26日前将盖章版结题汇编材料(附件1,一式两份,不退件,请自留原件)及汇总表(附件7)提交至科研与学科处,并将全套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及WORD电子文档发送至科研与学科处邮箱xmgxykyc@163.com。
3.2024年度立项的课题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自动延期至2027年结题。延期内课题主持人不能再申报厦门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课题。
4.因特殊原因,课题无法结题或已经终止研究的,须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报告,提交时间应在本次结题期限内,否则按无故撤项终止研究处理,课题主持人自立项之日起5年内将不能再申报厦门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课题。
附件7.2026年厦门市职业教育研究课题XX学校已验收课题汇总表.docx
科研与学科处
2026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