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学院科研与学科处处长招聘启事
厦门工学院是200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本科高校,2019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坐落于著名的海上花园城市——福建省厦门市,人文郁郁,特色鲜明,环境优美,气候宜人,交通便捷。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科研与学科处处长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党和国家政策,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认同学校愿景、使命和价值观,全身心投入教育。
3.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适岗能力。
4.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5.以生为本,积极践行“教育以育人为本”的理念。
6.育人有方,教学得法,课堂效果好,实践技能强。
7.融通运用,拥有扎实的学术基础和独立科研能力。
8.60周岁及以下,理工科博士且具有高级职称,熟悉高校科研、学科建设等业务管理工作,具有较高学术水平。
9.具有五年以上高校或科研机构科研管理工作经历。曾有领导岗位和国家级科研管理机构工作、挂职经验者优先考虑。
10.具有较深的科研背景,较高的科学研究水平和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统筹分析、组织协调、资源拓展能力。
二、岗位职责
1.主持科研与学科处全面工作,制定和落实全校科研与学科建设规划,制定和实施本部门工作计划。
2.定期和不定期向校领导汇报科研与学科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当好领导参谋。
3.起草或审核各种与科研、学科建设工作有关的申请报告、请示报告、对外联系公函,审查各种科研项目申请报告、投标书、报奖材料及各种报表等。
4.负责组织学科建设项目、科研项目、科研平台、科研团队、科研报奖的申报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重点学科的培育、遴选、申报、管理和验收工作。
5.负责学校硕士培育学科建设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6.负责学校科研与学科建设经费的报销、监督、检查工作。
7.负责外部科研与学科建设资源的联络和对接工作,负责相关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协调与管理。
8.负责部门内部建设工作,包括队伍建设、文化建设、基础性工作建设、标准化建设等,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整体素质。
9.协助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协助做好中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的遴选、扶持和培养工作。
10.按照《厦门工学院兼职导师结对子育人工作方案》做好兼职导师育人工作。
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聘期目标任务。
三、报名方式
1.简历投递。将应聘材料压缩,以“姓名-岗位名称-毕业专业-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命名文件后,发送至招聘邮箱hr@xit.edu.cn。
应聘材料目录(包括,不限于)
(1)姓名-《厦门工学院应聘报名表(教学岗位)》(可点击下载);
(2)身份证(非中国大陆地区居民可提供护照等身份证件);
(3)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4)本科起所有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文件)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5)近五年教学科研成果清单和代表作;
(6)荣誉证书以及其他可以佐证符合应聘条件的资料。
以上材料按序归整为一个文件,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2.面试考核。分为初试和复试。具体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3.准入查询和背景调查。人力资源处审核人员各类证件、报名表、工作实绩等原件和复印件的真实性;背调人员履职情况;查询教师准入情况、个人信用、无犯罪记录等情况;测评个人职业发展倾向情况。
4.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2月10日。
四、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池老师/胡老师
2.咨询电话:0592-6667522
3.咨询时间:08:30-11:40,14:30-17: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4.学校人力资源处官网:www.xit.edu.cn/rsc
5.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厦门工学院人力资源处
五、其他事项
1.薪酬待遇按学校薪酬体系执行,视优秀程度确定具体薪级。
2.学校实行全员合同制,人事关系和档案挂靠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3.可落户厦门;子女享受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优惠教育政策。
4.享受校龄工资、健康体检、工会旅游、防暑降温费、过节费、特情慰问金、结婚礼金、生日礼金、生育礼金等福利。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人力资源处
2025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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