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学院是200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本科高校,2019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坐落于著名的海上花园城市——福建省厦门市,人文郁郁,特色鲜明,环境优美,气候宜人,交通便捷。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科研与学科处(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研究生培养管理专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任职条件
1.遵守党和国家政策,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认同学校愿景、使命和价值观,全身心投入教育。
3.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适岗能力。
4.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5.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教育管理、行政管理、新闻与传播相关专业,有高校工作管理经验优先考虑。
6.具有较深的文字功底、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敏锐的洞察力,具有较强的计划执行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7.熟悉研究生培养政策和法规,了解国内外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趋势,能够有效推动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发展。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起草与制定;
2.协助硕士单位、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与建设工作;
3.组织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组织课程和教材建设,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4.组织开展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研修和日常管理相关工作;
5.协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培养基地等建设管理工作;
6.负责科研设项目的组织申报、项目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工作;
7.负责研究生教育会议纪要、档案管理等综合事务管理工作;
8.负责学校全局工作分解到研究生教育办公室临时性任务的承接管理工作;
9.按照《厦门工学院兼职导师结对子育人工作方案》做好兼职导师育人工作。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方式
1.简历投递。将应聘材料压缩,以“姓名-岗位名称-毕业专业-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命名文件后,发送至招聘邮箱hr@xit.edu.cn。
应聘材料目录(包括,不限于)
(1)姓名-《厦门工学院应聘报名表(非教学岗位)》(可点击下载);
(2)身份证(非中国大陆地区居民可提供护照等身份证件);
(3)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4)本科起所有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文件)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5)近五年教学科研成果清单和代表作;
(6)荣誉证书以及其他可以佐证符合应聘条件的资料。
以上材料按序归整为一个文件,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2.面试考核。分为初试和复试。具体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3.准入查询和背景调查。人力资源处审核人员各类证件、报名表、工作实绩等原件和复印件的真实性;背调人员履职情况;查询教师准入情况、个人信用、无犯罪记录等情况;测评个人职业发展倾向情况。
4.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
四、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王老师、俞老师
2.咨询电话:0592-6667515
3.咨询时间:08:30-11:40,14:30-17: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4.学校人力资源处官网:www.xit.edu.cn/rsc
5.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厦门工学院人力资源处
五、其他事项
1.薪酬待遇按学校薪酬体系执行,视优秀程度确定具体薪级。
2.学校实行全员合同制,人事关系和档案挂靠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3.可落户厦门;子女享受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优惠教育政策。
4.享受校龄工资、健康体检、工会旅游、防暑降温费、过节费、特情慰问金、结婚礼金、生日礼金、生育礼金等福利。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人力资源处
2025年4月3日
招聘咨询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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