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工智能赋能高校人才培养
实施方案(2025—2027年)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和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部署,推动人工智能与高等教育深度融合,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加快推进教育强省建设,结合福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的重要论述,突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统筹,聚焦人才培养核心,坚持创新引领、应用驱动、融合赋能、共建共享原则,引导高校以国家战略、市场需求、科技发展为牵引,优化人工智能领域学科专业布局,推进人工智能融入人才培养全要素、全过程,深化人工智能在教学过程中的创新应用,推动政产学研用多方协同赋能,加快人才链、教育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培养符合新质生产力要求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2027年,实现全省高校人工智能通识课程100%全覆盖、专业教师实践能力和前沿知识更新100%全覆盖、专任教师人工智能素养培训100%全覆盖,基本建成“人工智能+”高等教育新生态,为高标准建设教育强省提供人才支撑,为福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提供智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人工智能领域学科专业建设
1.优化人工智能领域学科布局。统筹规划全省人工智能学科发展布局,将人工智能相关学科纳入新一轮省级“双一流”和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计划。培优人工智能领域特色学科,在学科建设、科研平台、专项资金等方面予以重点保障。培育智能科学与技术等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加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基础学科建设,加快布局人工智能相关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在电子信息、计算机等传统优势学科中增设量子计算、智能芯片、大模型算法等学科方向。至2027年,培优人工智能领域学科3个左右,培育新增人工智能领域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5个左右。
2.推进人工智能专业集群发展。支持高校增设智能科学与技术、智能装备与系统、智能视觉工程、智能感知工程、机器人工程等相关专业,新设人工智能相关新兴交叉目录外专业。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改造提升,选树一批省级一流专业,打造服务我省“7+3+X”产业发展格局的人工智能专业集群。成立福建省人工智能教育联盟,搭建高校、企业、科研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平台。至2027年,建设人工智能领域特色专业集群3-5个左右、建强现代产业学院5个左右,建设人工智能领域特色专业10个左右。
3.深化相关学科专业交叉融合。支持高校建设人工智能学科交叉中心,整合校内多学科资源,开展跨学科研究和人才培养,推进人工智能赋能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和升级。探索本硕和本博贯通培养机制,创新缩短人才培养周期的育人模式。鼓励高校开设人工智能相关微专业、辅修专业等,实施“人工智能+”双学士学位和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加快培养人工智能产业及前沿技术急需的复合型人才。至2027年,建设“人工智能+X”、“X+人工智能”新兴交叉专业及相关微专业100个左右,设置一批“人工智能+”双学士学位和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
(二)推动人工智能赋能人才培养关键要素提升
4.人工智能融入人才培养方案。高校要积极优化重构人才培养方案,推动育人从知识传授为重向能力提升为本转变,建立前端介入、深度参与的校企协同机制,共同制定人工智能深度融合的新型人才培养方案。完善人才培养课程体系,面向全体学生开设不低于2学分的人工智能通识必修课程,重点培养学生人工智能基础认知、应用能力和伦理意识。在人工智能领域相关专业,系统开设人工智能专业课程、交叉课程等,将人工智能知识融入主修专业知识体系,并设置人工智能相关专业实践学时,强化学生运用人工智能技术解决真实场景问题能力。
5.共建共享人工智能优质课程。推动校企融合共建人工智能优质课程资源,由省一流培优学科牵头,联合相关专业共建人工智能领域课程知识图谱、能力图谱,构建“基础认知+专业融合+实践创新”三级人工智能优质课程体系,形成校企共建、跨校共享的协同建课机制。发挥福建省高校在线教育联盟(FOOC)作用,建设人工智能通识共享课程,开展课程质量动态评估,推进人工智能领域课程跨校互选、学分互认,促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全省共享,重点辐射带动苏区老区高校。至2027年,遴选省级人工智能通识课程10门左右、省级一流“人工智能+”专业类课程50门左右。
6.联合编写人工智能领域教材。支持高校专家学者、优秀骨干教师加强与行业企业专家合作,打破校际、学科专业和校企壁垒,深化科教协同、产学合作,联合编写人工智能相关领域高质量教材,加快推进前沿知识和研究成果进教材。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联合高水平出版社建设“教学评”一体化的交互式、多模态、智能化新形态教材。至2027年,建设一批人工智能领域精品教材,认定一批省级规划教材。
(三)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教与学创新
7.推动人工智能辅助教学普及化。高校要加快智慧教室、智慧实验室和教育智能体等教学基础环境建设,打造“师—生—机”三元协同教学新场景,支持教师开展智能化、个性化、沉浸式教学创新。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教师备课、课堂教学、课堂考试、辅导答疑、作业批阅、学情分析等方面创新应用,赋能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至2027年,遴选省级智慧课程200门左右、省级人工智能赋能教学典型案例50个左右。
8.推动人工智能辅助学习泛在化。高校要将人工智能技术广泛应用于智能选课、线上学习、课堂互动、课后深化、课外交流等环节,构建智能化情景交互学习模式,为学生提供灵活便捷的全过程伴随式学习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应率先建设虚实融合的“人工智能+”未来学习中心,形成集知识服务、学习支持、教学辅助为一体的智能学习平台,构建泛在化、个性化、协作化的学习场景。至2027年,建设未来学习中心5个左右。
9.推动人工智能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支持高校联合国内外人工智能领域知名企业、科研机构,探索重大科技项目牵引的人才培养机制,推行“双导师制+企业课题驱动”“课程学习+联合项目研发”等多元科教融汇、产教融合育人模式。人工智能相关专业的实践学分不少于35学分,其中项目化课程、企业生产实践课程占比不低于50%。支持高校开展人工智能相关学科专业竞赛,引导学生参与人工智能领域科研项目、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等活动,在省级大学生创新实践基地建设人工智能实践平台,在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大赛开设“人工智能+”赛道。至2027年,建设省级人工智能研究生产教融合培养基地20个左右,遴选省级人工智能实践教学项目100个左右。
(四)强化政产学研用协同育人
10.创新需求导向人才培养机制。省人社厅、发改委、工信厅等部门前瞻性研判人工智能领域人才需求情况,提出人工智能紧缺人才需求;省教育厅根据产业发展和业态融合需要,动态调整人工智能相关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建设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加快推动人工智能领域基础拔尖人才培养。鼓励校企联合开设“人工智能+”订单班、实验班、创新班等,培养高素质人工智能领域复合型人才。高校要推进“引企入校”“推教入企”,构建校企“双导师”联合培养模式,推动师生团队与企业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至2027年,建设省级人工智能领域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5个左右。
11.搭建协同育人创新平台。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工信厅协同布局建设省级人工智能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等育人平台,探索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新模式、新路径;省委人才办在省引才“百人计划”和“八闽英才”培养计划中,对人工智能领域高层次人才予以重点支持;省科技厅、发改委、教育厅布局建设一批人工智能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实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科技项目,支持高校联合头部企业开展技术攻关、产品研发、成果转化、项目孵化等;省工信厅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组建联合体,实施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促进人工智能领域研发成果加速落地转化。至2027年,建设人工智能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5个左右,省级人工智能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5个左右,立项建设一批重点项目。
12.推进产教共建优质资源。支持高校整合校内外人工智能资源,强化与领军企业、科研机构合作,通过共建实验室、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开发课程体系、共享师资团队、共建实践教学基地与创新创业孵化器等方式,协同培养人工智能领域高素质人才。推动有条件的高校聚焦我省优势特色产业领域,联合优质人工智能企业及相关学校,共同开发学科专业垂类模型与智能体,推进关键技术攻关,共享算力设施,研发教学助手,构建“人工智能+”产教融合体系。至2027年,建设遴选省级人工智能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30个左右,建设学科专业垂类模型与智能体10个左右。
(五)构建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新生态
13.夯实人工智能基础环境。高校要主动升级“人工智能+教育”基础设施,整合算力资源,集成教育大模型,打造智慧教学平台、人工智能教育创新实验室、人工智能实践应用平台等,为智慧教学、智慧实验等应用场景提供保障。支持有条件高校建设教育教学垂类大模型,汇聚教学、科研、管理多模态数据,建成教育行业语料库、知识库,接入省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推进校际共享共建。至2027年,高校开展智能化教育教学实践的教室、实验室数量占比达到20%~30%。
14.赋能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开展人工智能骨干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培训,委托福建省高等教育研究院,每年邀请国内外知名教授和行业专家学者开展专项培训。推进高校构建“智能工具应用—教学方法融合—教学研究创新”的人工智能师资进阶体系,促进专业骨干教师转变为学习生态架构师、人工智能教育专家,建设省级人工智能教育共享资源库。高校要积极开展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研究,建设人工智能赋能教学示范团队,制定实施专任教师人工智能全员赋能提升计划,提升教师运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的创新意识和能力,三年内实现专任教师人工智能素养培训100%全覆盖。高校要制定实施分层分类专业教师实践能力提升和前沿知识更新计划,推进所有专业教师每年常态化入企实践锻炼,紧跟行业发展动态;加强专业教师前沿知识培训,缩短知识更新迭代周期。至2027年,设置省级人工智能专项教研项目20项左右,遴选省级人工智能赋能教学团队10个左右。
15.构建人工智能应用生态。高校要将人工智能赋能人才培养纳入学校发展战略,完善配套政策制度,构建科学合理、健康有序的人工智能教育应用生态。支持高校在教师教学比赛中增设AI专项赛道,激励教师积极探索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有效融合模式。鼓励高校联合企业、科研机构定期举办开放性的“AI+主题”成果展示会、学术沙龙等活动,让师生直观感受AI赋能价值。高校要强化数据安全、算法安全和软件著作权保护,切实保障师生个人隐私权和知识产权;研究制定符合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的人工智能教育伦理准则,引导师生正确使用人工智能工具,防止技术滥用和过度依赖。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协同联动。完善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政策协同,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成立省高校人工智能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全省人工智能人才培养进行规划、咨询、指导与服务。
(二)加大保障力度。省级统筹完善“政策配套—资源保障—监测评估—奖优罚劣”机制,加强教学资源、平台建设、招生推免、质量管理等方面的保障力度,多维度支撑保障人工智能赋能人才培养。高校强化学科专业间的统筹协调力度,加强人财物与政策配套,推动人工智能学科专业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完善反馈机制。构建人工智能赋能高校人才培养评估体系,建立常态化评估机制,对省内高校人工智能赋能人才培养工作的进展、成效与特色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学科专业优化调整、教学成果评定和人才项目评选等的重要内容。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 2025年9月26日印发 |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