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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家乡代言”摄影大赛
创建日期:2021/3/27 20:07:58   浏览次数:5524

“我为家乡代言”摄影大赛

厦门工学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关于 2021 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新时代“三农”建设。厦门工学院响应共青团福建省委的号召,开展了“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暨“我为家乡代言”摄影作品、视频作品大赛活动。

 

参赛形式

参赛作品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 7 人,每人(每个团队)限报 1 件,团队成员以来自同一地区为宜,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校的组建团队形式,参赛作品以摄影作品和视频作品为主。

作品范围

本次活动作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乡村振兴为主题,以乡镇(街道)村庄(社区)为基本单位,重点围绕“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积极引导广大青年走下宿舍、走出校园、走向社会、走进基层,走入大街小巷,走到田间地头,充分运用青春的活力发现周边美,运用青春的智慧挖掘身边美,运用青春的方案宣传家乡美,汇聚青春的力量创作出一批百姓喜闻乐见、青年百看不厌的代表性作品,积极培养青年成为传播社会正能量、唱响时代主旋律、巩固宣传主阵地的倡导者、参与者与践行者,真正推进“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在实践育人中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

作品要求

(一)正确的价值观。参赛作品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向上,立意新颖、立场明确,具有较强的可视性和思想性。

(二)作品原创性。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团队(个人)独立创作,不得使用已公开发布或已获得其他赛事奖项的作品。

(三)作品格式说明。参赛作品拍摄设备可根据实际自行选择。视频要求作品画面清晰,内容流畅,情节完整、逻辑连贯,时长以 2-5 分钟为宜,最长应控制在 5 分钟以内,格式为 mp4 或 flv;可配背景音乐或旁白,旁白以汉语普通话为主。如参赛作品需添加字幕文字,必须使用中文简体(鼓励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摄影作品要求图片清晰,黑白、彩色均可,原图不得有后期制作,每个参赛作品可围绕一个主题提供不超过十张摄影作品,并提供 500 字左右的文字说明,格式为 JPG,3 兆以上;摄影作品与视频作品均不得打logo 水印或附有其他作品信息。

组别与注意事项

(一)组别:摄影组 视频组

(二)注意事项:

1.疫情防疫期间,确有需要外出收集素材,请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相应防疫工作。参赛者必须拥有作品的原创性,不得抄袭与拷贝。否则一旦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2.评审后如有发现上述行为,取消评选资格,追回原奖项,并追究法律责任。所有作品涉及肖像权、名誉权等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参赛团队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一些法律责任及后果。

3.凡投送参赛作品即视为认同上述各项规定;组委会拥有本次作品版权,并拥有本案的最终解释权。

4.线上投票评选人气奖,线下会请学校领导现场评一二三等奖。大家踊跃在线上投票,选出你心中最优秀的作品!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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