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8-2019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要求编制而成。

本报告由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八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9月1日起至20198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2019学年度,我校在健全信息公开组织、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和网站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各项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主要工作情况有:

(一)增强信息公开意识

我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制度要求,自觉把信息公开工作与推进校内民主建设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深入、规范、有序开展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凡涉及人事、财务、招生、建设、收费等重大事项的,及时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二)健全信息公开渠道

1.通过学校网站、OA办公系统工作QQ群、微信平台校园广播、学校各类宣传栏文件、年鉴、会议纪要等便于学校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及其他主体知晓的方式公开学校信息,并在固定场所设置信息公告栏,公开学校信息。

2.经常通过新闻媒体,将学校办学的重大举措和新进展、新经验及时地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报道。

3.定期召开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学术工作委员会和中层干部会议,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教职工大会、学生代表会,通报学校信息公开情况2019年7月份成立教职工申诉委员会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信息公开学校稳定与发展

4.以党务建设带动校务公开,通过党内民主生活会、党的新思想大宣传大学习“两学一做”教育等途径,领导干部访师生、查校情、解民情,及时畅通校园舆情和排解师生诉求,推动校务信息的公开传播和重大事项的贯彻落实。

(三)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我校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结合实际运行情况,明确了学校概况、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教育教学、学生工作、招生工作、科学研究、资产与财务管理、对外交流等各项公开内容,使学校的重大事项及涉及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得到及时公开。截至20198月底,学校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运行正常,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1.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规模、机构设置、董事会领导、学校领导等基本情况;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情况。包括全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教学管理:学校校历、专业设置、教学大纲、教学管理工作基本规程、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4.科研管理: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实验室及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

5.招生工作: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咨询等;

6.学生事务管理:学生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学生就业服务指导、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

7.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招聘信息、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

8.学校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决算,财政性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等物资设备采购;

9.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10.对外交流与合作情况;

11.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学校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电子传播、文字传播、会议传播等基本方式,借助学校网站、OA办公系统工作QQ群、微信平台、学校各类宣传栏、文件、会议纪要、手机信息等载体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

2.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主渠道作用。学校坚持以教代会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和重要载体,健全教代会制度,明确规定教代会职权范围的有关事项都必须向教代会报告,并根据不同内容,分别由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审议决定;

3.健全学生参与信息公开的有效制度。充分发挥学生组织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学校网站、董事长信箱、校长信箱、开展校领导与学生座谈等形式为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事业发展搭建平台,营造和谐、民主、开放的校园氛围。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数据统计

2018-2019学年度,学校通过校园官方网站公开新闻信息222件;通过学校团委、学校记者团、学校广播站、学校招生办微信平台公开信息1105余条;通过工作QQ群主动公开校务信息340件。

其中,涉及教学、管理、科研等制度建设的信息81条,涉及机构成立或变动的信息19条,涉及人事任免的信息33条,涉及评优表彰的信息15条,涉及学籍异动的信息27条,涉及学生违纪处分的信息31条,党建工作信息243条。

(四) 招生、财务、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招生信息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公布学校招生咨询热线电话,并接受考生和家长咨询。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每年准时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学校录取人数、录取最低分等信息均在官网上予以公布。

为了做好2019年招生录取工作,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秩序,严肃招生纪律,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1)设立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2)严格制定招生章程,上报教育厅及教育部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3)我校采取网络宣传、修订编印招生简章、开展咨询、参加各地市组织的现场宣传与咨询活动,加大本省的宣传力度,直接解答考生及考生家长所关心的有关招生工作录取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本年度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开发布信息110条,面向社会考生发放《厦门工学校2019年报考指南》10500多册。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我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

1)学校每年都会在两代会上对上一年度的财务运行情况向全体参会代表汇报,并提请全体代表审议。

2)严格遵守国家招生收费有关规定,学校切实加强对收费工作的领导,建立收费工作责任制,保证各项收费工作规范、有序,确保收费阳光操作。

3)在每年寄送《新生录取通知书》时,都会将学校的《缴费须知》跟随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学生,缴费通知书中公布有每一专业的收费标准、物价局批文文号、物价局监督电话及学校财务部监督电话等。

4)学校财务部门在办公室、校园宣传栏张贴了《价费公示牌》,公布学校所有专业收费标准与依据,明确学生退费标准及依据,做到收退费公开透明。

3.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我校规范人事管理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1)依法建立、完善并公开人事管理规章制度。我校按照规定程序,建立健全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均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与工会或者教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进行公示。

2)公开透明的做好教职工招聘与聘任管理工作。我校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认真落实教职工招聘与聘任管理办法,坚持按照岗位设置和岗位任职资格的要求,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人才,杜绝因人设岗等现象的发生。科学制定学年招聘计划,坚持公开招聘原则,通过网络等途径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3)坚持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的干部任用模式。为了建设一支有能力、有活力、敢担当的中层管理干部队伍,我校坚持采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干部选拔任用模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在学校内部公开竞聘竞争上岗。在学校内部进行公开竞聘时,各个岗位上表现突出者均可以报名竞聘。通过公开民主测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或建议,在拟聘用为中层干部前,通过学校官方渠道,面向校内师生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后聘任。

4)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解决争议。当教职工与学校发生争议时,学校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关于印发〈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09号)及《福建省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规定》(闽常〔2005〕23号)、《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通过平等协商解决争议。当协商无法解决时,则通过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诉讼等程序,妥善处理教职工的争议。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二)不予公开情况

部分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要求保密的事项,以及学校的核心机密不予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学校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在充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和相关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同时,也带动了学校原有运作模式、管理方式的改进和优化,受到了全校师生的极大拥护,赢得了较高的满意度,为构建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起到了重要推手作用。

此外,学校还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教育为契机,深入师生开展调研,认真听取师生意见,及时处理和办结教职工的诉求7条。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8-2019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引起举报、复议、诉讼等情况。

六、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新做法新举措

规范各类办事流程,完善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学生工作管理等的工作流程,完善厦门工学院智能办公系统OA办公自动化“厦工E+”App小事说师生服务平台,形成统一、规范和相对稳定的管理体系,保障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井然有序和协调高效。

(二)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

1.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本年度,学校进一步加强了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各部门及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2.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

(三) 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

2018—2019学年度,我校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有待深化和拓展;二是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媒介有待丰富。

(四) 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下一阶段我校将从以下个方面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1.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建立科学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特别是对各部门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依申请公开机制、考核与监督机制进一步细化完善。

2.加强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安排全体师生员工学习《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3.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新媒体环境下,有机整合各方工作力量与资源,加强对微博、微信等平台的管理与维护,不断提升信息质量,增强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4.保障校园舆情畅通与稳定和谐。围绕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总结研究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重点研究并建立突发事件信息公开预案,通过公开准确真实的信息,合理疏导和畅通校园舆情,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七、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它需要报告的特别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详见附表

 

 

附件                                             厦门工学院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共10大类50条)                              
序号    公开事项 有关文件 公开情况
1 基本信息

6项)
1)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1号)
https://www.xit.edu.cn/
2)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 https://www.xit.edu.cn/
4)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 https://www.xit.edu.cn/
5)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 https://www.xit.edu.cn/
6)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348号) https://www.xit.edu.cn/
2 招生考试信息

8项)
7)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
29
号)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
20139
号)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
https://www.xit.edu.cn/zsw/
8)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
9)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
10)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
11)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2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教监厅〔20132号)
本科层次高校,尚未招收研究生
12)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
13)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14)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3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7项)
15)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 https://www.xit.edu.cn/web2/cwc/Index.asp
16)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17)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
18)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19)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
29
号)
《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
20124
号)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函〔
201396号)
20)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1)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 
4 人事师资信息

5项)
22)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教党〔201339号)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兼职管理的通知》(教党〔
201122号)
https://www.xit.edu.cn/rsc/
23)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
24)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
6号)
25)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
26)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5 教学质量信息

9项)
27)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2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3〕33号)
https://www.xit.edu.cn/zsw/
28)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
29)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https://www.xit.edu.cn/jxc/
30)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
31)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
(教学厅函〔201325)
https://www.xit.edu.cn/zsw/jypd/
32)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
33)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34)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13号)
《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教体艺〔
20141号)
我校以工科为主,以艺术相关专业相配套
35)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2<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333)

https://www.xit.edu.cn/jxc/UploadFiles_6195/201912/2019122316042910.pdf

6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4项)
36)学籍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 https://www.xit.edu.cn/xgc/
37)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38)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
39)学生申诉办法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
7 学风建设信息
3项)
40)学风建设机构 《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 https://www.xit.edu.cn/xgc/
41)学术规范制度 https://www.xit.edu.cn/
42)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8 学位、学科信息

4项)
43)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
201336
号)
《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
201337
号)
《关于委托部分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审核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的通知》(学位〔
201018
号)
《关于发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通知》(学位〔
199854
号)
《关于启用
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学位办〔201170号)
https://www.xit.edu.cn/jxc/
44)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 我校目前只有本科层次的专业
45)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
46)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 https://www.xit.edu.cn/jxc/
9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2项)
47)中外合作办学情况
《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9号)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工作的意见》(教外办学〔
2013〕91号)
我校目前尚无中外合作办学与来华留学生
48)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10 其他

2项)
49)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发〔20097号)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意见》(教党〔
20133
号)
我校尚未接受到巡视组巡视
50)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 只通过学校工作QQ群和OA系统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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