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支部党建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7/3/24 9:11:32 浏览次数:2227次

 

关于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

支部党建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丰富基层党组织活动的内容与形式,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创造力,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支部党建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7531

二、活动方式

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活动

三、参加对象

各党支部所有教职工党员(包括预备党员)。

四、经费支持

校党委将按各党支部实际参加党建活动的教职工党员(包括预备党员)人数给予经费支持。各支部党建活动经费,不以现金形式下拨,党建活动结束后以相关票据如实报销。各党支部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党建活动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实际,系统谋划,制定党建活动方案经党总支审核报校党委批准后实施。各支部党建活动方案要紧紧围绕学校、所在二级学院、书院等单位的中心工作,把党建活动与工作研讨结合起来,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等经常性教育管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两手抓、两不误,确保活动形式丰富多彩、“党味”浓厚隽永。

(二)强化痕迹管理。各党支部要建立党建活动台账,做到“六有”,即有活动方案、有任务清单、有学习资料、有学习笔记、有活动记录及照片、有党员签到表。

(三)严格考核督办。校党委将不定期对各支部开展党建活动情况进行抽查考核,对没有按要求开展党建活动的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校党委将加大督查力度,做好日常考核记载,并将各支部开展党建活动的情况作为支部年终述职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各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的监督管理,将党员参加党建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党支部要充分利用所属党总支、二级单位的网站、微信平台等宣传媒体展示党建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果,及时总结推广党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不断营造浓厚活动氛围。活动结束后,做好活动总结工作,并将各党支部党建活动总结(图文并茂)报备党委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党建活动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

 

 

 

中共厦门工学院委员会

2017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