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届优秀毕业生党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7/6/19 14:49:53 浏览次数:2522次

关于做好2017届优秀毕业生党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研究,决定在2017届毕业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党员”,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7届毕业生正式党员

二、评选办法和要求

按照《厦门工学院优秀毕业生党员评选暂行办法》执行。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学习《暂行办法》,动员和组织学生党员积极申报参评,并以做好此次优秀毕业生党员评选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总结经验、学习先进,推动我校学生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相关申报材料请于6月9日前汇总报送至校党委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51787981@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厦门工学院优秀毕业生党员评选暂行办法

 

                                 

 

 

 中共厦门工学院委员会

   20175月31日

  

 

抄送:厦门工学院董事会

厦门工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7年5月31印发

附件:

 

厦门工学院优秀毕业生党员评选暂行办法

 

为了表彰优秀毕业生党员,树立典型,激励学生党员向先进典型学习,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学校学生工作及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未受过任何党纪、校纪处分的毕业生正式党员,熟悉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备党员应有的基本素质,在学习、工作、生活或其他方面发挥出了先锋模范作用。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

(二)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党的宗旨,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学习目的明确,认真刻苦,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全班前25%,学习成绩位于班级前30%;公寓表现累积分不在本楼栋后30%。

(四)积极主动参加党组织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工作上有创新,能提出建设性意见。担任党内学生工作干部者,对工作认真负责,能积极主动引导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经常与被联系人谈心,帮助联系人成长者优先推荐。

(五)组织观念强,顾全大局,能够很好的履行党员义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及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建设和谐班级和无烟校园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六)创新能力强,参与活动积极性高,在学生科研、校园文化建设等学生第二课堂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七)密切联系同学,能够主动热情帮助同学解决各种困难,带动其他同学共同进步,在同学中间认可度高。

(八)学年内没有补考或违纪处分记录。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依据本办法,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党员从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进行认真的自我总结,肯定成绩,找出不足,填写申报材料。

(二)推荐。在党支部大会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由党支部提出推荐对象,并填写推荐意见。

(三)审查。由党总支对支部提出的推荐对象逐一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不设总支的党支部直接报学工部审查。

(四)审批。学校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初步人选,并在校内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定最终人选。

四、表彰奖励

经评定的优秀毕业生党员,由校党委授予“优秀毕业生党员”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时间与名额

(一)评选时间:每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

(二)评选名额:原则上每个基层党组织按不超过正式党员总数的10%的比例推荐;表现突出、工作成绩显著者,报校党委审批后可酌情增加名额。

六、评选要求

(一)评选优秀毕业生党员,是推进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推荐评选工作,大力宣传优秀毕业生党员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积极进步的良好环境,引导他们坚定理想信念,不断追求更高的人生目标。

(二)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优秀毕业生党员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公平、公正、择优的评选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党员的评选质量。

(三)各基层党组织应指导毕业生党员如实填写《厦门工学院优秀毕业生党员申报审批表》、《厦门工学院优秀毕业生党员汇总表》,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1:

厦门工学院优秀毕业生党员申报审批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入党时间

 

所在支部

 

专业班级

 

在校任职情况

可增加行

在校获奖情况

可增加行

自我总结

 

500字以上,可向下增加行

 

 

 

 

 

支部推荐意见

支部书记:                                     (盖章)

年       月      日

总支或学工部审查意见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党委审批意见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厦门工学院优秀毕业生党员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姓 名

专业

班级

星级

宿舍

等级

班级

综测

排名

学习绩点和班级排名

在校

任职情况

简要事迹总结(120字以内)

在校

获奖情况

其它(是否有违纪、补考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