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7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7/6/19 14:58:55 浏览次数:4937次

关于评选表彰2017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增强我校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激发我校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2017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一)评选对象

厦门工学院所辖,符合评选表彰条件的基层党组织、中共正式党员、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二)评选名额

1.先进基层党组织(11个)

1)先进党总支(2个)

在全校6个党总支中评选2个先进党总支;

2)先进党支部(9个)

16个教工党支部中评选5个先进党支部,在11个学生党支部中评选4个先进党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约50人)

优秀教职工党员按教职工正式党员总数的10%的比例推荐;优秀学生党员按学生正式党员总数的20%的比例推荐;已被选为优秀毕业生党员的,不再参评优秀学生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约11人)

原则上按校党委职能部门专兼职党务干部和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干部总数的10%的比例推荐。现任各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参评优秀党务工作者,其所在党总支、党支部必须是先进党总支、先进党支部。

二、评选表彰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领导班子好、思想政治建设成效显著。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基层党组织一班人团结务实,清正廉洁,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成效显著。

2.党员队伍好、基层组织建设坚强有力。大力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服务意识强、作风形象好,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支部党建活动、立项活动,党的基础工作扎实有效,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较强。

3.工作机制好、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健全。认真贯彻党章、党纪党规,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组织生活、谈心交心、思想汇报、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具有鲜明特色和典型示范作用。党员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渠道通畅。

4.工作业绩好、党建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充分。基层党组织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师生成绩突出,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充分。能按时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且成效显著。教职工党组织所在单位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业绩突出。学生党组织所在年级或班级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学风优良,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集体活动有成效。

5.群众反映好、为民务实清廉走在前列。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民务实清廉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基层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中有良好形象,基层党组织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二)优秀共产党员

1.坚定理想信念、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想信念坚定,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加强科学文化知识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领域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关于评选表彰2017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增强我校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激发我校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2017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一)评选对象

厦门工学院所辖,符合评选表彰条件的基层党组织、中共正式党员、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二)评选名额

1.先进基层党组织(11个)

1)先进党总支(2个)

在全校6个党总支中评选2个先进党总支;

2)先进党支部(9个)

16个教工党支部中评选5个先进党支部,在11个学生党支部中评选4个先进党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约50人)

优秀教职工党员按教职工正式党员总数的10%的比例推荐;优秀学生党员按学生正式党员总数的20%的比例推荐;已被选为优秀毕业生党员的,不再参评优秀学生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约11人)

原则上按校党委职能部门专兼职党务干部和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干部总数的10%的比例推荐。现任各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参评优秀党务工作者,其所在党总支、党支部必须是先进党总支、先进党支部。

二、评选表彰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领导班子好、思想政治建设成效显著。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基层党组织一班人团结务实,清正廉洁,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成效显著。

2.党员队伍好、基层组织建设坚强有力。大力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服务意识强、作风形象好,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支部党建活动、立项活动,党的基础工作扎实有效,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较强。

3.工作机制好、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健全。认真贯彻党章、党纪党规,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组织生活、谈心交心、思想汇报、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具有鲜明特色和典型示范作用。党员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渠道通畅。

4.工作业绩好、党建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充分。基层党组织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师生成绩突出,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充分。能按时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且成效显著。教职工党组织所在单位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业绩突出。学生党组织所在年级或班级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学风优良,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集体活动有成效。

5.群众反映好、为民务实清廉走在前列。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民务实清廉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基层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中有良好形象,基层党组织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二)优秀共产党员

1.坚定理想信念、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想信念坚定,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加强科学文化知识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领域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关于评选表彰2017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增强我校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激发我校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2017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一)评选对象

厦门工学院所辖,符合评选表彰条件的基层党组织、中共正式党员、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二)评选名额

1.先进基层党组织(11个)

1)先进党总支(2个)

在全校6个党总支中评选2个先进党总支;

2)先进党支部(9个)

16个教工党支部中评选5个先进党支部,在11个学生党支部中评选4个先进党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约50人)

优秀教职工党员按教职工正式党员总数的10%的比例推荐;优秀学生党员按学生正式党员总数的20%的比例推荐;已被选为优秀毕业生党员的,不再参评优秀学生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约11人)

原则上按校党委职能部门专兼职党务干部和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干部总数的10%的比例推荐。现任各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参评优秀党务工作者,其所在党总支、党支部必须是先进党总支、先进党支部。

二、评选表彰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领导班子好、思想政治建设成效显著。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基层党组织一班人团结务实,清正廉洁,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成效显著。

2.党员队伍好、基层组织建设坚强有力。大力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服务意识强、作风形象好,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支部党建活动、立项活动,党的基础工作扎实有效,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较强。

3.工作机制好、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健全。认真贯彻党章、党纪党规,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组织生活、谈心交心、思想汇报、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具有鲜明特色和典型示范作用。党员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渠道通畅。

4.工作业绩好、党建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充分。基层党组织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师生成绩突出,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充分。能按时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且成效显著。教职工党组织所在单位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业绩突出。学生党组织所在年级或班级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学风优良,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集体活动有成效。

5.群众反映好、为民务实清廉走在前列。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民务实清廉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基层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中有良好形象,基层党组织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二)优秀共产党员

1.坚定理想信念、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想信念坚定,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加强科学文化知识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领域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关于评选表彰2017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增强我校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激发我校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2017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一)评选对象

厦门工学院所辖,符合评选表彰条件的基层党组织、中共正式党员、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二)评选名额

1.先进基层党组织(11个)

1)先进党总支(2个)

在全校6个党总支中评选2个先进党总支;

2)先进党支部(9个)

16个教工党支部中评选5个先进党支部,在11个学生党支部中评选4个先进党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约50人)

优秀教职工党员按教职工正式党员总数的10%的比例推荐;优秀学生党员按学生正式党员总数的20%的比例推荐;已被选为优秀毕业生党员的,不再参评优秀学生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约11人)

原则上按校党委职能部门专兼职党务干部和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干部总数的10%的比例推荐。现任各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参评优秀党务工作者,其所在党总支、党支部必须是先进党总支、先进党支部。

二、评选表彰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领导班子好、思想政治建设成效显著。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基层党组织一班人团结务实,清正廉洁,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成效显著。

2.党员队伍好、基层组织建设坚强有力。大力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服务意识强、作风形象好,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支部党建活动、立项活动,党的基础工作扎实有效,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较强。

3.工作机制好、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健全。认真贯彻党章、党纪党规,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组织生活、谈心交心、思想汇报、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具有鲜明特色和典型示范作用。党员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渠道通畅。

4.工作业绩好、党建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充分。基层党组织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师生成绩突出,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充分。能按时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且成效显著。教职工党组织所在单位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业绩突出。学生党组织所在年级或班级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学风优良,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集体活动有成效。

5.群众反映好、为民务实清廉走在前列。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民务实清廉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基层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中有良好形象,基层党组织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二)优秀共产党员

1.坚定理想信念、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想信念坚定,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加强科学文化知识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领域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

2.立足岗位实践、带头争创佳绩。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在本职岗位上勤奋工作、开拓进取、率先垂范,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

3.牢记党的宗旨、带头服务师生。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关心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积极为广大师生排忧解难,自觉维护师生利益。

4.严格廉洁自律、带头遵纪守法。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规章制度,勤政廉洁,拒腐防变;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

5.坚持党性原则、带头弘扬正气。党性意识强,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加强党性修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弘扬高尚师德,自觉加强学术诚信和学风建设,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组织观念强,自觉服从党的领导、接受党的教育,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积极参加党支部活动。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政治素质优。热爱党务工作,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带头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注重学习党的理论,有较高的理论水平。

2.党务业绩优。自觉按照《党章》和党纪党规规范党建工作,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和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层党建活动和立项活动及其他党务工作成效明显。

3.工作作风优。能够准确把握好党建工作目标定位,开展党建工作勤奋务实,任劳任怨。充分发挥联系、服务、宣传、教育作用,深入党员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4.廉洁自律优。坚持廉洁奉公,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清正廉洁,忠于职守,始终保持和体现党员的先进性。

5.群众评价优。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强,人文素养和道德品质好,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党员和群众中形象好、威信高。

三、推荐办法和要求

 (一)各基层党组织对照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条件填写《厦门工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自行申报,校党委考核确定。自校党委成立以来,不能按时完成校党委布置的党建活动、组织生活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等工作的基层党组织,一律取消评优资格。

(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党支部初评,并按要求填写推荐审批表,上报党委。每名党员只能参评其中一项。自校党委成立以来,未能参加支部党建活动、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委召集的各项会议的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均取消其评优资格。

(三)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推荐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推荐审查工作。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

(四)各基层党组织将各类推荐材料汇总后,于6月20日前报送至党委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四、表彰方式

“七一”前夕,校党委将对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作出表彰决定,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优秀学生党员没有物质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1、优秀党总支: 1500元/个;

2、优秀教工党支部:1000元/个;

3、优秀学生党支部:500元/个;

4、优秀教职工党员:200元/名;

5、优秀党务工作者:200元/名。

 

附件

1.厦门工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2.厦门工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3.厦门工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中共厦门工学院委员会

20176月14日

 

 

抄送:厦门工学院董事会

厦门工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7年6月14印发

附件1:

厦门工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党(总)支部名称(全称)

 

党员人数

 

党(总)支部书记情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入党时间

 

担任书记时间

 

文化程度

 

行政职务

 

(总)支

(主要罗列党(总)支部工作要点,包括“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党员发展、创先争优、党建活动、支部立项等情况)

党  委 审  批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厦门工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出生

年月

 

参加工作

时间

 

入党

时间

 

单位

职务

 

职称

 

曾受表彰

情况

 

个人简历

 

(不少于600字)

 

 

 

 

推荐

党(总)支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校党委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应双面打印,主要事迹不少于600字。

 

 

 

附件3:

厦门工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出生

年月

 

参加工作

时间

 

入党

时间

 

单位

职务

 

职称

 

曾受表彰

情况

 

个人

简历

 

(不少于600字)

 

 

 

 

推荐

党(总)支部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校党委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应双面打印,主要事迹不少于600字。

 

423849905@qq.com)。联系电话:0592-6667667

四、表彰方式

“七一”前夕,校党委将对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作出表彰决定,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优秀学生党员没有物质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1、优秀党总支: 1500元/个;

2、优秀教工党支部:1000元/个;

3、优秀学生党支部:500元/个;

4、优秀教职工党员:200元/名;

5、优秀党务工作者:200元/名。

 

附件

1.厦门工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2.厦门工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3.厦门工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中共厦门工学院委员会

20176月14日

 

 

 抄送:厦门工学院董事会

厦门工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7年6月14印发

附件1:

厦门工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党(总)支部名称(全称)

 

党员人数

 

党(总)支部书记情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入党时间

 

担任书记时间

 

文化程度

 

行政职务

 

(总)支

(主要罗列党(总)支部工作要点,包括“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党员发展、创先争优、党建活动、支部立项等情况)

党  委 审  批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厦门工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出生

年月

 

参加工作

时间

 

入党

时间

 

单位

职务

 

职称

 

曾受表彰

情况

 

个人简历

 

(不少于600字)

 

 

 

 

推荐

党(总)支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校党委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应双面打印,主要事迹不少于600字。

 

 

 

附件3:

厦门工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出生

年月

 

参加工作

时间

 

入党

时间

 

单位

职务

 

职称

 

曾受表彰

情况

 

个人

简历

 

(不少于600字)

 

 

 

 

推荐

党(总)支部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校党委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应双面打印,主要事迹不少于6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