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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厦门工学院星级书院考核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7/6/14 11:35:26 浏览次数:3174次

 

关于印发《厦门工学院星级书院考核评比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书院: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切实做好书院改革建设提升工作,打造书院建设品牌,提高办学水平与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现将《厦门工学院星级书院考核评比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厦门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6117

 

 

抄送:各书院

  厦门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6117日印发

 

厦门工学院星级书院考核评比办法(试行)

 

一、总 

第一条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切实做好书院改革建设提升工作,打造书院建设品牌,提高办学水平与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书院星级考核考核评比应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原则,考核评比工作力求公开、公正、公平,注重实效。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厦门工学院友恭书院、友惠书院、友善书院、友仁书院、友敏书院、友容书院。

二、考核内容

第四条  星级书院考核评比以厦门工学院发展规划框架下规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实绩等为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学生社区管理工作、就业工作、团学工作、常规工作等,重点是对书院建设及学生工作情况的考核评比。

三、考核程序及细则

第五条  星级书院的考核评比以月份为单位,每月由学工处综合科、就业指导中心、团委汇总材料考核一次,当月考核结果于次月初报学生工作处领导审核,审核通过结果报送校领导并作公示。

(详见附件:厦门工学院星级书院考核评分表)

(一)学生综合事务科

1. 学生工作队伍建设

2. 常规工作

3. 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4. 学生事务管理工作

5. 学生社区管理工作

(二)就业指导中心

1. 就业重视度

2. 就业管理

3. 就业市场

4. 就业指导

5. 就业跟踪

6. 就业工作绩效

(三)团委

1. 思想建设

2. 组织建设

3. 校园文化

4. 宣传工作

(四)加分项

1. 学生获奖情况

2. 书院工作创新

3. 书院组织开展活动情况

4. 教师获奖情况

5. 书院团体获奖情况

6. 书院团体或老师获奖情况

(四)减分项

1. 数据材料提交情况

2. 学生评价情况

3. 学生活动出勤情况

4. 学生手册考核情况

5. 履行职责情况

6. 辅导员值班情况

(五) 一票否决项

1.因管理不善,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

2.有弄虚作假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者。

四、考核结果及使用

第六条  星级书院月份考核结果分为五星、四星、三星共3个等级。

第七条  考核结果作为书院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五、附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1611月起执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Tel:0592-6667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