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试温馨提示
亲爱的同学们:
期末考试即将开始,提醒各位同学在考试期间严格自律,诚信考试,用实际行动杜绝考试作弊,共建公平公正的和谐校园。
为了给在考试中存在作弊侥幸心理的同学一个醒目的警示,我们现将考试作弊的后果再次重申,根据我院相关规定:
1. 经认定为考试作弊,予以留校察看处分;再次出现作弊行为者,予以开除学籍处分。
2. 经认定为替考,替考者与被替考者均予以开除学籍处分。
根据教育部和学院的有关规定,学生违纪记录还将归入学生个人档案。呼吁广大同学能够引以为戒,积极备考,真正在考试中端正考风,遵守考纪,“以诚信考试为荣,以违纪作弊为耻”,做一名讲诚信的新时代大学生,切勿因一念之差而后悔莫及!
最后,预祝同学们在期末考试中以自身实力取得优异成绩!
教务处 学工处 宣传办(宣)
201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