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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个人信息变更办理流程
作者:学院办公室 发表日期:2025/09/15 10:02:50


一、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单改”

学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信息变更申请承诺书(点击下载)

2.个人信息变更前后附件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和信息更正页复印件(原件备查);

3)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至学校事务服务中心申请复印。

注意:若变更前户口簿、身份证已销毁无法提供的,须在承诺书中加以说明

经审核情况属实的,由育人与教学处完成教务系统及学信网备案。(3个工作日)

二、移民港澳台(原户籍已注销)

学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信息变更申请承诺书(点击下载)

2.个人信息变更前后附件材料:

(1)原身份证复印件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

2)户籍注销相关证明(由县级以上公安局户籍部门开具);

(3)已注销户口的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注销页复印件(原件备查);

4)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至学校事务服务中心申请复印。

注意:若变更前户口簿、身份证已销毁无法提供的,须在承诺书中加以说明经审核情况属实的,由育人与教学处完成教务系统及学信网备案。(3个工作日)

三、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同时变更——“双改”

学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信息变更申请承诺书(点击下载)

2.个人信息变更前后附件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和信息更正页复印件(原件备查);

3户籍变更相关证明(由县级以上公安局户籍部门开具);

4)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至学校事务服务中心申请复印。

注意:若变更前户口簿、身份证已销毁无法提供的,须在承诺书中加以说明。

审核流程

1.学院审核:(5个工作日)

1)辅导员导师审核:通过审核学生个人档案信息,比对录取照片和在校照片。确系同一人的,提供学生录取照片和在校照片两两比对情况,并签署审核意见。

2)学院分管院领导审核。

2.学校审核:(5个工作日)

1)育人与教学处审核(过程性材料是否规范完整)

2)法务审核(是否存在学籍被冒用风险等)

3)校领导审核。

3.省教育厅审核(约20个工作日育人与教学处通过学信网提交备案材料上传所有证明材料高清扫描件)同步邮寄纸质备案材料跟踪省厅审批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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