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厦门工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厦工教〔2020〕33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对象
1.我校2023级在籍、在校学生(专升本、艺术类学生除外);
2.转专业只有一次,不接收二次转专业学生;
3.转专业原则上不设门槛,允许学生自由转出入。休学创业或退役复学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及支持。
二、转专业的具体安排
1.报名阶段(截止2024年1月2日 17:00)
有意向转专业的同学于2024年1月2日17:00前向意向专业所在学院(详见各学院专业设置一览表)提交以下材料:
(1)《厦门工学院转专业报名表》(附件1)
(2)成绩单
(3)家长知情同意书
(4)本人及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请各学院于2024年1月2日,将各专业报名人数反馈育人与教学处。
各学院专业设置一览表
2.名单确定阶段(2024年1月3-12日)
(1)各学院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审查,并于2024年1月12日下午下班前,将各学院转专业情况反馈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盖章)报送育人与教学处。
(2)经学校公示且无异议后,由转出学院(原归属学院)根据公示名单进行教务系统备案操作。学生可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初,登录教务系统——学籍管理——学籍异动信息,查询教务系统学籍信息的变更进度及新专业课表。同时,根据转入学院工作安排,由教学助理指导并办理课程补修相关手续,存在课程冲突的,可至课程对应开课单位申请调整(如:体育课——至体育部,大学英语——至外国语学院)。
(3)若公示后放弃转入的,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需重新提交家长知情同意书)说明具体情况,经转出、转入学院审批同意后取消转入,恢复至原专业。
5.教材及学费收费标准
(1)转专业学生,需按照新专业的学费标准进行结算。
(2)新学期教材按照新专业(班级)领取。
育人与教学处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