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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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设重新学习班有关事项的通知
创建日期:2024/4/1 10:18:40   浏览次数:15790

关于2023-2024学年第学期

开设重新学习班有关事项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厦门工学院重新学习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将本学期重修学习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新学习开班形式

学校开设自学重修班、跟班等重新学习方式,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和课程安排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一)自学重修学习与考核方式

1.自学重修课程以线上的形式进行报名,授课方式为学生线上自主学习、教师答疑。学生线上报名后,选课选择排课人数为2000人的虚拟班。

2.自学重修仅限课程未通过者报名。

3.自学重修无需缴费。报名成功后,学生可以根据超星等线上课程资源,根据个人的学习情况自主学习,任课教师会进行辅导、答疑等活动,根据课程考核要求参加每学期的自主重修考试。

(二)跟班重修学习与考核方式

1.学生因学习困难,多次自学考试而未通过者,由学生至各学院办公室填报纸质申请单,由教学助理协助进行跟班报名,公共课程至政务大厦302办理

2.跟班重修收费标准为150/学分学生报名后,带着纸质单据至事务服务中心进行缴费。缴费后需将单据(蓝色底单)交回至学院办公室。

3.报名成功后,学生必须按照课堂管理要求进行学习,违反课堂管理规定,任课教师可以取消其考试机会。

三、重新学习报名方式

(一)报名流程:电脑端登录新教务系统→考试报名→成绩管理→重修报名选课→选择需要修读的课程进行报名并选课

(二)网络报名时间

2024年4月3日14:00 - 4月10日17:00

请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选课,逾期选课系统将关闭,无法办理

(三)注意事项

1.凡参加重新学习通过的成绩,在总成绩单上会进行成绩标注,以区分正考和重修的区别。

2.根据课程考核要求,学院有组织安排补考的课程,允许报名重新学习的学生参加补考。“缺考”、“取消考试资格”及“考试违纪”的学生,不予参加补考。

3.学生报名应考虑自身时间安排,理性选择报名课程的数量,避免考试时间冲突。

4.在校学生报名跟班重修的,由于课程冲突、实习等原因,无法全部听课,需提交申请,经任课教师同意,学院批准后,可采取部分听课形式,听课学时数不得少于课程总学时的1/3,但应当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并参加课程结束考试。

5.往届生参加重新优先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个别课程无法网上操作的,如专业选修课等,可以联系院教学助理协调办理重新学习报名手续(联系电话见下表)

6.往届生报名跟班重修的,由于工作或其它情况,无法全部听课,需要向任课教师提交免听申请,经任课教师同意,学院批准后,可采取免听的形式,但应当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并参加课程结束考试。

7.往届生报名成功后,根据学校相关管理条例,持校友卡(含电子校友卡)出入学校。
                       厦门工学院各学院联系方式   

专业名称

联系方式

学院

专业名称

联系方式

机械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

老师6667570

商学院

财务管理

曹老师6667651

机械电子工程

市场营销

车辆工程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材料科学与工程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投资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跨境电子商务

自动化

博雅教育与艺术传媒学院

音乐表演

赖老师6667576

智能制造工程

动画

电子信息工程

传播学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广告学

通信工程

网络与新媒体

物联网工程

汉语言文学

产品设计

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

信息与计算科学

窦老师6667809

人工智能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建筑科学与土木工程学院

建筑学

老师6667520

应用统计学

风景园林

智能科学与技术

林老师6667809

土木工程

软件工程

工程管理

外国语学院

商务英语

老师6667568

工程造价

日语

体育部

陈老师6667825

国学院

吴老师6667759

 

附件:1.2023-2024-2课表信息

2.重新学习报名流程操作说明

3.电子校友卡申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