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开设重新学习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厦门工学院重新学习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将本学期重修学习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新学习开班形式
学校开设自学重修班、跟班等重新学习方式,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和课程安排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一)自学重修学习与考核方式
1.自学重修课程以线上的形式进行报名,授课方式为学生线上自主学习、教师答疑。学生线上报名后,选课选择排课人数为2000人的虚拟班。
2.自学重修仅限课程未通过者报名。
3.自学重修无需缴费。报名成功后,学生可以根据超星等线上课程资源,根据个人的学习情况自主学习,任课教师会进行辅导、答疑等活动,根据课程考核要求参加每学期的自主重修考试。
(二)跟班重修学习与考核方式
1.学生因学习困难,多次自学考试而未通过者,由学生至各学院办公室填报纸质申请单,由教学助理协助进行跟班报名,公共课程至政务大厦302办理。
2.跟班重修收费标准为150/学分。学生报名后,带着纸质单据至事务服务中心进行缴费。缴费后需将单据(蓝色底单)交回至学院办公室。
3.报名成功后,学生必须按照课堂管理要求进行学习,违反课堂管理规定,任课教师可以取消其考试机会。
三、重新学习报名方式
(一)报名流程:电脑端登录新教务系统→考试报名→成绩管理→重修报名选课→选择需要修读的课程进行报名并选课
(二)网络报名时间
2024年4月3日14:00 - 4月10日17:00
请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选课,逾期选课系统将关闭,无法办理。
(三)注意事项
1.凡参加重新学习通过的成绩,在总成绩单上会进行成绩标注,以区分正考和重修的区别。
2.根据课程考核要求,学院有组织安排补考的课程,允许报名重新学习的学生参加补考。“缺考”、“取消考试资格”及“考试违纪”的学生,不予参加补考。
4.在校学生报名跟班重修的,由于课程冲突、实习等原因,无法全部听课,需提交申请,经任课教师同意,学院批准后,可采取部分听课形式,听课学时数不得少于课程总学时的1/3,但应当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并参加课程结束考试。
5.往届生参加重新学习优先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个别课程无法网上操作的,如专业选修课等,可以联系各学院教学助理协调办理重新学习报名手续(联系电话见下表)。
6.往届生报名跟班重修的,由于工作或其它情况,无法全部听课,需要向任课教师提交免听申请,经任课教师同意,学院批准后,可采取免听的形式,但应当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并参加课程结束考试。
7.往届生报名成功后,根据学校相关管理条例,持校友卡(含电子校友卡)出入学校。
厦门工学院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
专业名称 |
联系方式 |
学院 |
专业名称 |
联系方式 |
机械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 |
张老师6667570 |
商学院 |
财务管理 |
曹老师6667651 |
机械电子工程 |
市场营销 | ||||
车辆工程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投资学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跨境电子商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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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老师666757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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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老师6667809 | ||
人工智能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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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 |
张老师6667520 |
应用统计学 | ||
风景园林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林老师6667809 | |||
土木工程 |
软件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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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
商务英语 |
谢老师6667568 | ||
工程造价 |
日语 | ||||
体育部 |
陈老师6667825 |
国学院 |
吴老师66677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