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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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设重新学习班有关事项的通知
创建日期:2025/3/13 16:13:25   浏览次数:13268

关于2024-2025学年第学期
开设重新学习班有关事项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厦门工学院重新学习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将本学期重修学习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新学习开班形式

学校开设自学重修班、跟班等重新学习方式,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和课程安排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一)自学重修学习与考核方式

1.自学重修课程以线上的形式进行报名,授课方式为学生线上自主学习、教师答疑。学生线上报名后,选课选择排课人数为2000人的虚拟班。

2.自学重修仅限课程未通过者报名。

3.自学重修无需缴费。报名成功后,学生可以根据超星等线上课程资源,根据个人的学习情况自主学习,任课教师会进行辅导、答疑等活动,根据课程考核要求参加每学期的自主重修考试。

(二)跟班重修学习与考核方式

1.学生因学习困难,多次自学考试而未通过者,由学生至各学院办公室填报纸质申请单,由教学助理协助进行跟班报名,公共课程至政务大厦302办理(英语课至明德410B,体育课至体育中心302)

2.跟班重修收费标准为150/学分学生报名后,带着纸质单据至事务服务中心进行缴费。缴费后需将单据(蓝色底单)交回至学院办公室。

3.报名成功后,学生必须按照课堂管理要求进行学习,违反课堂管理规定,任课教师可以取消其考试机会。

三、重新学习报名方式

(一)报名流程:电脑端登录新教务系统→考试报名→成绩管理→重修报名选课→选择需要修读的课程进行报名选课

(二)网络报名时间

2025年3月14日14:00 - 3月21日17:00

请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选课,逾期选课系统将关闭,无法办理

(三)注意事项

1.凡参加重新学习通过的成绩,在总成绩单上会进行成绩标注,以区分正考和重修的区别。

2.根据课程考核要求,学院有组织安排补考的课程,允许报名重新学习的学生参加补考。“缺考”、“取消考试资格”及“考试违纪”的学生,不予参加补考。特别注意:个人修业年限(专业学制+两年)将于本学期末到期的学生(如2018年入学的五年制建筑学本科专业学生、2019年9月入学的四年制本科专业学生、2021年9月入学的两年制专升本专业学生),无法参加下学期初的补考。(修业年限包含学生休学和降级的年限

3.学生报名应考虑自身时间安排以及课程学习强度,合理选择报名课程的数量,避免考试时间冲突。重修无故缺考学生将取消下一次的重新学习机会。有特殊原因需恢复重新学习报名资格的,由学生提交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辅导员导师或班主任签批→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助理审核。

4.在校学生报名跟班重修的,由于课程冲突、实习等原因,无法全部听课,需提交申请,经任课教师同意,学院批准后,可采取部分听课形式,听课学时数不得少于课程总学时的1/3,但应当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并参加课程结束考试。

5.往届生参加重新优先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个别课程无法网上操作的,如专业选修课等,可以联系院教学助理协调办理重新学习报名手续(联系电话见下表)

6.往届生报名跟班重修的,由于工作或其它情况,无法全部听课,需要向任课教师提交免听申请,经任课教师同意,学院批准后,可采取免听的形式,但应当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并参加课程结束考试。

7.往届生报名成功后,根据学校相关管理条例,持校友卡(含电子校友卡)或刷身份证出入学校。

8.

厦门工学院各学院联系方式

 

附件:1.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表信息

2.重新学习报名流程操作说明

 

 

 

                         育人与教学

                                                      2025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