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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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往届生学历和学位证书补领工作的通知(2025年4月)
创建日期:2025/4/16 15:00:14   浏览次数:629

关于开展往届生学历和学位证书补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往届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我校学籍学历和学位管理工作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4月份往届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补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本次补领仅面向以下符合条件的往届生:

1.五年制:2018级、2019级建筑学专业

2.四年制:2019级、2020级(所有专业)

3.两年制专升本:2021级、2022级(所有专业)

二、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

1.未超过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

2.所有未通过课程已完成补修/重修并通过考核

3.留校察看处分已正式解除(附解除文件编号)

三、申请流程及时间要求

(一)学生提交材料(即日起至2025年4月23日17:00)

填写《学历/学位证书补领申请表》(附件1)提交至所属学院办公室。(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下图)

学院

专业名称

办公地点

联系方式

机械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

明德504

6667570

机械电子工程

车辆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智能制造工程

产品设计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通信工程

人工智能学院

物联网工程

正心216

6667809

人工智能

信息与计算科学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应用统计学

软件工程

智能科学与技术

建筑科学与土木工程学院

建筑学

日新203

6667520

风景园林

土木工程

工程管理

工程造价

商学院

财务管理

正心626

6667651

市场营销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国际经济与贸易

投资学

跨境电子商务

博雅教育与艺术传媒学院

音乐表演

博雅大厦302

6667576

汉语言文学

动画

传播学

广告学

网络与新媒体

外国语学院

商务英语

明德410B

6667568

日语

(二)学院初审(2025年4月24日-25日)

1.审核材料真实性

2.教务系统相关资格审核,

3.填写《往届生证书补领信息汇总表》(附件2报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

4.4月2517:00前将汇总表电子版(Excel+PDF扫描件)反馈至育人与教学处——元老师。

(三)学校审核制证(2025年428-30日)

1.育人与教学处复核(教务系统相关资格审核),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终审

3.制作证书并移交学院

(四)证书领取(2025年430日起)

1.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至所属学院领取

2.委托他人代领需提供委托书

四、注意事项

逾期申请将顺延至下一批次(预计2025年6月受理)

 

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补领申请表》(点击下载)

     2.《往届生证书补领信息汇总表》(点击下载)

 

          厦门工学院育人与教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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