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厦门工学院 >> 育人与教学处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教学楼上课时间规定的通知
创建日期:2013/9/4 9:49:07   浏览次数:4394

关于教学楼上课时间规定的通知

各系、处、中心、书院、图书馆: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1399日起,各教学楼上课时间统一规定如下:

 

节次

教学作息时间

1

830-915

2

925-1010

课间休息

1010-1030

3

1030-1115

4

1125-1210

5

1430-1515

6

1525-1610

7

1620-1705

8

1715-1800

9

1900-1945

10

1955-2040

11

2050-2135

 

请物业服务中心于98日前完成以上时间点铃声的调整,各教学单位、学工处、书院通知相关老师和学生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下课!

 

 

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

201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