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及要求
(一)一般项目
项目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具备创新性和研究基础,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二)重点项目
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优先支持聚焦我省重点产业创新需求、具有转化前景的项目;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项目;项目总投资一般不低于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我省教育系统在职中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并具有独立开展、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项目申请人可以为个人或团队,团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二)项目申请人同期限报1项。已主持、正在主持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或存在科研失信行为尚处于失信执行期的,不得申请教育科研项目。
(三)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其它申报条件。
三、立项原则及指标分配
(一)立项原则
采取“个人申报、单位评审、限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对于一般项目,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对于重点项目,择优立项,未入选重点项目、符合一般项目立项条件的立为一般项目。
(二)推荐指标分配
1.采取限额推荐。根据高校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情况、45周岁以下科技人员数量和本项目申报情况,确定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限额指标,对于存在未及时结题和申请结题未通过情形的予以扣减。我校一般项目推荐指标4项,重点项目推荐指标2项。
2.鼓励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台湾教师申请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名额单列,不占所在高校推荐指标。
四、项目申报管理要求
(一)坚持质量原则。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立项的组织和管理,推荐项目突出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导向,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按限额排序推荐。
(二)加强项目审核。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人及其研究内容的审核工作,包括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科技安全等方面审查,做好申报材料审核把关。
(三)保障经费支持。各单位要落实项目经费保障,项目所需经费由申请人所在学校(单位)或推荐单位予以支持落实,保障项目正常实施。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落实情况将作为科研平台、团队、项目等立项工作的参考因素。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2025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1)EXCEL电子版和盖章PDF版,每校1份。
(二)《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附件3)盖章PDF版,每个项目1份。
请各二级单位将本单位项目申报材料收齐后于11月15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申请书word版和pdf版+汇总表excel版)发送至科研与学科处邮箱xmgxykyc@163.com。每个申请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方式为“重点/一般+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文件名称命名方式为“重点/一般+申请书/论证活页+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
附件1.2025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
科研与学科处
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