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2020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申报2020年省社科规划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围绕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阐释,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的创新理念和重大实践及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研究阐释等方面,结合研究方向和学术积累自行拟定研究选题,充分发挥项目申请人的研究自主性和学术创造性,基础研究要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重点关注福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着力推出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类别为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其中一般项目5万元、青年项目3万元。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各项管理规定;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
3.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可以申请青年项目;
4.青年项目申请人必须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3日以后出生)。
(二)申报要求
1.在研的省部级以上(含)各类纵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0年7月3日之前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
2.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被终止、撤项的项目负责人(自终止之日三年内、撤项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报;
3.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在研项目的项目组成员最多申请或参与一个项目申报;在研项目的负责人最多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一个项目申报;
4.《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的填写不符合《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初审细则》有关规定的,一律不得进入通讯评审;
5.本年度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其他省部级以上(含)各类纵向项目立项的,不重复立项。
6.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给予撤项处理;8.已申报2019年度福建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本项目,但不会重复立项。
四、成果要求及项目完成期限
1.最终成果: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只能选择论文集、研究报告、专著中的一种;最终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2.研究期限:基础研究为3年,应用研究为2年。
五、申报截止时间及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各二级单位于2020年6月15日前,收齐拟推荐上报申请人的《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其中纸质版《申请书》(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2份,《论证活页》(基础研究项目限用两张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应用研究项目限用一张A3纸双面印制、中缝对折)一式5份,《申请书》《论证活页》《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清单》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xmgxykyc@163.com。
2.经过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再通知入围的各项目申请者,于2020年6月25 -6月29日登录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220.160.53.10:8010/),实名注册申请,提交科研处审核通过后,即可再登录系统,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从系统上自行下载正式的《申请书》和《论证活页》。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3.《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务必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使用2020年版本,其它年度的《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
科研处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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