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经福建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有关项目结题和撤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项目结题。2017年、2018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团队择优支持计划和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项目,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项目,2018年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创新团队、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选题资助计划、中青年理论人才资助计划项目等立项项目以及2019年以后立项的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
2.项目清理。2017年、2018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团队择优支持计划和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项目,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项目,2018年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创新团队、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选题资助计划、中青年理论人才资助计划项目以及2019年以后立项的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立项项目,超过项目执行年限,未申请结题或未达到结题条件的课题,原则上将予以撤销。
二、相关要求
1、课题负责人应认真做好课题研究总结工作,按照申报书拟定的计划任务,按期提交结题申报。
2、材料内容:
(1)结题报告书(附件),每个课题2份,word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
(2)佐证材料,每个项目2份,扫描版。
(3)以上材料于5月18日前报送至我处。
科研与学科处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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