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单位提名方式

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学校直接提名;地方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名。本次提名采用各单位限额提名方式,各单位最大提名数量另行通知 。

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提名专用项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提名项目(人选)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其中专用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应为国内民口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 2022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工程技术奖项目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教育部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 容,不得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自然科学奖、工程技术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7.青年奖男性被提名者当年未满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被提名者当年未满38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 。

二、提名程序

(一)提名号发放单位提名项目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由所在学校发放。各学校可通过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s://jybkjgl.moe.edu.cn/kjpj, 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8:00—18:00),在线生成提名号和校验码。管理员账号和密码重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请联系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地方高等学校请联系所属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提名书填写

提名书是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单位按照《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1)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并对所有完成人(青年奖候选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通用项目提名单位可于2025年3月17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专用项目参照提名书模板(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 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5年3月14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进行成果登记。

(三)提名公示

通用项目按照《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要求书面公示并上传公示情况,专用项目按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 以书面形式报送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 、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

专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由提名单位统一刻录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材料按保密要求送至我校科研与学科处。

(二)纸质材料报送

各二级单位将提名函1份,内容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附件2、3);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2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 一 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1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4,选填)等有关提名材料于2025年3月20日前报送至我校科研与学科处。

附件:1.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 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手册(只发电子版)

2. 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

3. 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项目汇总表(专用项目)

4.回避专家申请表

科研与学科处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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