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及有关研究专项申报要求,为做好福建省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年度项目

1.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60万元)

2.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35万元)

3.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一般项目(20万元)

4.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青年项目(20万元)

5.教育部重点课题(8万元)

6.教育部青年课题(5万元)

(二)研究专项

1.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20万元)

2.教育考试研究专项(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20万元、培育项目10万元)

3.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20万元)

4.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20万元、培育项目10万元)

5.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重大项目60万元、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20万元)

二、申报要求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相继发布了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和5个研究专项的申报公告,明确了选题指南、申报条件、申报纪律、时间安排等相关要求(详见附件)。请各二级单位认真学习研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三、申报办法

(一)年度项目

1.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按照《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执行。

2.其他年度项目。各二级单位教师可自愿申报,经资格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科研与学科处。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不接受个人或课题组直接申报。

各二级单位应于2025年5月13日前,将资格审核通过项目的《申请书》《活页》《项目汇总表》,以及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核承诺书》发送至科研与学科处邮箱xmgxykyc@163.com,以上材料均为电子版,不需报送纸质材料。《申请书》按“课题负责人姓名+申请书”,《活页》按“课题负贵人姓名+活页”格式命名。

3.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在各地、各校(单位)申报、资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程序组织开展评审、公示等;在全国教科规划办下达福建省的限额指标内,择优推荐参评。获福建省推荐参评的项目,须于2025年5月25日前,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 完成申报材料提交、资格审核确认等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福建省可申报西部项目的学校为闽南师范大学、龙岩学 院、三明学院、武夷学院、宁德师范学院。

(二)研究专项

各二级单位应认真对照研究专项的申报要求,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并于2025年5月19日前指导教师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线上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

首次申请注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应按照平台“通知公告”栏目中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用户使用手册》进行注册和等候审核。

福建省教科规划办咨询电话:0591-87855479。

 

附件:

1.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及项目指南

2.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申报公告及专项指南

3.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及专项指南

4.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及专项指南

5.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申报公告及专项指南

6.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及专项指南

7.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

8.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活页

9.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年度项目)

10.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1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资格审核承诺书(模版)

科研与学科处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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