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已到期项目或符合结题条件项目的课题负责人,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综〔2013〕27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二、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申请结题的,应在项目结题申请书后附上延期申请报告;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一年以上申请结题的,延期申请报告应有明确、充分和必要的延期理由。今后,教育厅将适时启动对所有超期未结题项目的清理工作。
三、此次采取纸质方式结题,不通过“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系统”网上平台。
四、各课题负责人务必于10月31日前报送项目结题报告书(每个项目1份)和佐证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到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琳琳,电话:0592-6667638,电子邮箱:xmgxykyc@163.com。
附件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综〔2013〕27号)
附件2:结题报告书
科研处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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