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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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厦门工学院校友会章程》,原校友会理事会更名为校友会建设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经校友会提名,学校研究通过,决定成立厦门工学院校友会第三届校友会建设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成如下:
会长:
李雄虎 厦门工学院副董事长、执行校长
副会长:
朱瑞元 厦门工学院党委书记
苏涵 厦门工学院副校长
李咏梅 厦门工学院副校长
张凯 厦门工学院副校长
李文 厦门工学院副校长
委员:
贾继德 厦门工学院机械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
刘岩民 厦门工学院建筑科学与土木工程学院院长
王加贤 厦门工学院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院长
高拴平 厦门工学院商学院院长
陈国军 厦门工学院博雅教育与艺术传媒学院院长
邱能生 厦门工学院外国语学院院长
陈龙华 厦门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高丽贞 厦门工学院机械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执行院长
李晓瑾 厦门工学院建筑科学与土木工程学院执行院长
谢志春 厦门工学院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执行院长
柯晶莹 厦门工学院商学院执行院长
瞿丽闵 厦门工学院博雅教育与艺术传媒学院执行院长
黄颖思 厦门工学院外国语学院执行院长
林圣彤 厦门工学院机械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行政副院长
陈平民 厦门工学院建筑科学与土木工程学院行政副院长
郑小聪 厦门工学院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行政副院长
卫群 厦门工学院商学院行政副院长
卢志坚 厦门工学院博雅教育与艺术传媒学院行政副院长
陈志全 厦门工学院外国语学院行政副院长
张伟清 厦门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行政副院长
邝亚锋 厦门工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
吴庆年 厦门工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行政副院长
胡元国 厦门工学院学生与安全处处长
秘书长:
胡元国 厦门工学院学生与安全处处长
秘书:
董青 厦门工学院学生与安全处校友工作专员
如因人事异动,需对成员进行调整,则由相应工作岗位责任人员自然递补,不另行文。
特此通知。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