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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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简介
厦门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是经厦门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慈善组织,是厦门工学院接受外来捐赠的唯一官方途径。我们致力于为学校发展建设提供资金和服务支撑。
厦门工学院教育基金会成立于2016年,是厦门市民政局批准注册的非公募基金会,2017年经认定为慈善组织。基金会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凝聚各方兴学力量,加强学校与国内外各界的联系与合作。
基金会的主要职责是接受和管理社会各界给予厦门工学院的捐赠,用于更新教学、科研、图书及信息设施,延揽中外名师,扶植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职工,奖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及家庭困难的学生,资助优秀师生出国深造、参与国际学术交流,以及一切有利于促进厦门工学院教育事业发展的项目。
基金会的宗旨:“弘扬企业家精神,奖掖英才,资助贫困学子,办好厦门工学院,推动教育事业发展”。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与国内外各界联系和合作,以多种渠道、多种形式接受社会捐赠;
(二)奖励在教学、助教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奖励优秀学生;
(三)资助厦门工学院特困师生;
(四)资助厦门工学院学科建设、教学研究、师资培训;
(五)资助厦门工学院校园建设、设施设备投入与发展项目。
厦门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方式
(一)微信关注
扫描以下二维码,关注厦门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官方公众号,点击栏目“我要捐赠”,选择“微信捐赠”
(二)支付宝
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支付宝捐赠
支付宝户名:厦门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支付宝账号:ef@xit.edu.cn
(三)银行转账
捐款账户:厦门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转入账号:3515 0198 1701 0000 014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大支行
(四)邮局汇款
汇入单位:厦门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汇入账号:3515 0198 1701 0000 014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大支行
(五)支票、现金
捐赠地点:厦门工学院至善大楼三楼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92-666757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40,下午2:30-5:30
(六)厦工e+APP
下载厦工e+APP,在“服务”里找到“校友捐赠”,点击即可查看捐赠项目详情。
(七)基金会官网
登录厦门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基金会官方网站http://ef.xit.edu.cn/
点击“筹款项目”,查看项目详情,点击“我要捐赠”。
或者,点击“捐赠指南”里的“我要捐赠”,使用微信、支付宝和银联支付。
关于捐赠免税政策
(一)对于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中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 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财政部关于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5号)
某企业,年度利润总额1000万元,企业所得税率25%:
应纳税额=1000*25%=250万元
应纳税额=(1000-120)*25%=220万元
应纳税额=(1000-实际捐赠)*25%
注:《慈善法》最新增加: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准予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在其后三年内结转扣除。
(二)对于个人:
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款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个人的公益性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个人捐赠免税计算方法
举例:
张女士月收入10000元,按照现在的个税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假如在不考虑“三险一金”的情况下:
a、张女士未发生公益捐赠:张女士的“应交税金”为:10000元-3500元=6500元*税率-速算扣除数
b、假设张女士捐款2000元,不到3000元,张女士的应交税金” 为:10000-(3500+2000)=4500元*税率-速算扣除数
c、张女士捐款等于或多于3000元,张女士的“应交税金” 为:10000-(3500+3000)=3500*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如何办理捐赠扣税?
基金会在收到捐赠款项后,将向捐赠人开具《厦门市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个人或企业凭捐赠票据,享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的优惠政策。
厦门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孙坂南路1251号;
联系电话:0592-6667572;
联系人:徐老师;
邮箱:ef@x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