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会章程
2024年11月14日
厦门工学院校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厦门工学院校友会。第二条 本会是由厦门工学院校友自愿联合组成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积极联系和团结海内外厦门工学院校友,加强校友之间及校友和母校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服务与合作,发挥校友与母校的桥梁纽带作用,激励校友践行“明志博学修身力行”的校训,发扬厦门工学院的优良传统,整合校友资源,汇聚合作力量,为校友发展和母校建设贡献力量。本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第四条 本会办公地址设在厦门工学院(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校区。第五条 厦门工学院校友会下设各地方校友会、各学院校友会。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一)加强校友间、校友和母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