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福建省专利转化运用奖补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为2021年1月1日以后完成实际交易,交易双方不相隶属且非关联,并按要求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专利权转让变更手续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和技术政策并已实施转化。鼓励专利技术通过“知创福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的知识产权交易服务板块(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挂牌转让或许可。
申报高校科研单位专利转化运用奖励的(申报书见附件1),应为在闽高校或科研单位(不含厦门市属机构),且受让方或被许可方为我国登记注册企业;申报中小微企业购买高校科研单位专利技术补助的(申报书见附件2),应是福建省区域内(不含厦门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
二、申报程序
如实填写申报书,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专利转让或许可合同复印件、实施转化运用的佐证材料、交易费用银行账单、发票等复印件)。并与5月27日前报送至科研与学科处,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xmgxykyc@163.com。
三、奖补方式
根据《福建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高校科研单位开展专利转化运用的,按交易金额的30%给予每项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每个单位每年享受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科研与学科处
2022年4月18日
附件:
附件1:福建省高校科研单位专利转化运用奖励项目申报书
附件2:福建省中小微企业购买高校科研单位专利技术补助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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