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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科学与土木工程学院领导班子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21/3/18 14:44:55 浏览次数:8109次
 
刘岩民 学术院长
  教授,高级建筑师,国家注册规划师,吉林建筑大学毕业;现任厦门工学院建筑科学与土木工程学院院长,厦门工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福建省本科应用型教学团队带头人,福建省示范性专业群负责人,省级精品课程《建筑设计基础》负责人,省级虚拟仿真实验室负责人,福建省土木工程应用学科负责人;福建省建筑规划教育联盟副理事长,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访问学者;曾任吉林省白城市规划勘测设计院院长,白城市规划局局长,党委书记,长期从事建筑与城乡规划的研究与教学,主讲《建筑设计》、《建筑设计基础》、《城市设计》等主干课程;主持公共建筑设计、城市总体规划、居住区设计、工业园区设计等大型勘察设计项目100余项并获吉林省勘察设计一等奖;主持参加福建省应用型学科等建设项目21项,发表论文20余篇获省优秀论文奖,多次获得省级先进工作者。
     
 
李晓瑾 执行院长
   中共党员,副教授,高级工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工学博士。长期从事既有工程结构的加固与改造技术及其抗震性能研究。现任厦门工学院建筑科学与土木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建筑科学与土木工程学院执行院长。先后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科技重点项目1项、省部级基金类项目若干项、参与建筑设计行业内科研类项目2项、参与设计重大工程类项目1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10篇,其中被SCI、EI收录4篇。授权实用新型专利3项。主要讲授混凝土结构基本原理、高层建筑结构、结构抗震设计等课程。
     
 
付小利 学术副院长
  教授,毕业于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发表专业论文近30篇,主编或参编各类教材7本,参加或指导学生获得各类设计奖项10余项,主持或参与各类科研课题9项。获得“福建省青年建筑师协会”授予的“公益设计大使”称号,主要讲授课程:《建筑设计(一)》、《建筑设计(二)》、《闽南传统建筑文化》
     
 
陈平民 行政副院长
   陈平民,男,1989年出生,中共党员,讲师。2012年7月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历史学专业,现任中共厦门工学院建筑科学与土木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行政副院长。曾担任友善书院院务助理、人才交流中心中级专员,2019年赴西安交通大学交流学习担任西安交通大学-厦门工学院合作项目办公室秘书等职务。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形势与政策、隋唐史等课程的教学与科研,参与省级课题1项、校级课题1项。曾获得厦门工学院优秀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就业先进个人、招生先进个人、抗台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