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是学校负责对台港澳地区工作及学术交流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台港澳地区交流合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协助校领导制定学校有关对台港澳交流的规定及条例,并协调实施。
2.负责学校涉台港澳地区的重大外事接待活动及校级出访活动的统筹、协调和落实。
3.负责学校涉台港澳地区合作项目的审核及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相关涉台港澳地区学术交流活动的管理,推动学校与台港澳地区高校的学术交流。
5.协同人力资源处、学生与安全处做好教职工和学生因公赴台港澳地区事务审批和管理工作。
6.完成上级领导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