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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架构
创建日期:2022/4/13 11:14:46   浏览次数:4395

 

创新创业工作部职责:

创新创业工作部负责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原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保留机构名称,其职能和人员归并创新创业工作部),主要包括“互联网+”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创新创业训练营、创客沙龙、创客先锋营、创客园区运营、双创活动节、创新创业成果展厅管理等方面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统筹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制定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制定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办法、制定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制定创新创业教育奖励文件、制定创新创业训练营沙龙等实施方案;

(二)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其中包含“互联网+”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导师团、创新创业训练营(沙龙)、创新创业竞赛等等;

(三) 组织校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国家省市级赛事,其中包含创新创业训练营、项目辅导、大赛评审、奖状奖金发放、推荐参加省市级以上赛事等等;

(四)组织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其中包含项目申报、遴选、项目经费下达、经费报销、项目推荐国家级省级立项等等;

(五)组织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营、沙龙等活动。每学期定期举行创新创业训练营、创客沙龙等形式创新创业教育活动;

(六)组织校级创新创业导师团、项目库建设;

(七)对创客坊运营创新创业园区进行监督和指导;

(八)对创新创业教育经费进行申报、管理和使用;

(九)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互联网+”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自主创业、入驻园区等专项)。

协作单位: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创客坊、各学研产企业学院分院。

实践教学服务部职责:

实践教学服务部是学校负责开展实践教学、校企协同育人的组织,主要有以下职责:

(一)开展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省级三创专项)的建设与管理、提升创新创业教育科学研究水平;

(二)对接校外企事业合作单位,组织学生到校外开展实习实践,对生产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设计(校企合作部分)进行规范管理;

(三)校外企事业合作单位基地建设,每个专业应设置应不少于5额校外实训实习(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标准参照《厦门工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评价标准》(厦工教〔2020〕10号)文件执行;

(四)统筹规划《创新创业导论》、《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就业与创业指导》等课程资源建设;

(五)开发校本创新创业教育教材建设等;

(六)横向课题的建设;

(七)组织校内老师到企业学习交流,打造“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等。

(八)负责对接校外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对校内“四坊一中心”创新创业教育进行统筹与规划。

协作单位:人才交流中心、各学研产企业学院分院、教务与招生处、科研与学科处、人力资源处、“双创”课程建设中心、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

校企合作部:

校企合作部是学校对接校外企事业单位进行深度合作的组织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推进二级学院创新工作坊建设,挖掘本专业可运作业务,采用“师徒制”模式,可承接校外订单的工作坊;

(二)发挥外联作用、与政府机关、各行业协会等建立常态化交流关系;

(三)产能输出,与企业开展深度的联合生产、共同开发、承接订单等形式合作;

(四)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办学办班,采用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毕业即优质就业;

(五)发挥招商引资功能、促进校企合作内容实质落地;

(六)组织校外企事业高管或高级技术人员到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七)与企事业单位共同开发教育教学资源;

(八)开展校内外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等。

协作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职业技能鉴定站、各学研产企业学院分院、科研与学科处、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创客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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