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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客坊会议室管理规定
创建日期:2022/4/15 14:22:11   浏览次数:991
为加强会议室的有效管理,做到合理使用,保证会议室的整洁及各类设施的完好,确保各项会议顺利召开,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会议室适用于25人以下的会议,仅限于学研产企业学院、创客坊入驻企业/团队、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委员会使用。
二、会议室用于举行各类会议、开展培训及重要来宾接待等工作使用,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会议室。
三、创客坊入驻企业/团队、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委员会使用会议室,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向创客坊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并填写《创客坊场地使用申请表》。
四、若遇会议室使用冲突,由创客坊管理人员依据轻重缓急、申请先后的原则协调处理,经创客坊主任审批后方能使用。
五、会议室使用前,由创客坊管理人员与使用人员进行现场交接,确认物品、墙面、设备等各类设施维护情况。
六、若需使用投影仪,由使用单位到创客坊办公室领取投影仪遥控器、转接线、翻页笔等所需物品,并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后应第一时间归还创客坊管理人员。
七、使用会议室应保持室内整洁,禁止吸烟(含整个校园),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并随身带走垃圾、自带物品等。
八、爱护室内设施,不在桌椅上乱涂乱画;会议结束后所有设备、座椅应恢复原状。
九、若发现桌椅、设备等出现异常/损坏,应第一时间反馈创客坊管理人员,切勿自己动手解决,否则造成损失由使用者本人负责;有意破坏设备设施者,需按原价赔偿。
十、会议室使用结束后,使用人员务必清理、还原场地,关闭投影仪、空调、照明等用电设备电源,放好桌椅,关好门窗,并通知创客坊管理人员进行验收,确认设备完好、物品齐全、卫生良好。
地 址 丨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厦门工学院诚毅大厦206室(东)
电 话 丨 0592-6093782
邮 箱 丨 xmgxyckf@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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