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演厅作为创客坊公共功能区之一,主要用于厦门工学院创客先锋营、“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相关创新创业活动的彩排、演练及正式比赛。为了加强路演厅的有效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提高路演厅利用率,特制定本规定。
一、路演厅可面向学校各单位、各创业团队、各学生组织/社团开放,暂不接受校外组织申请。
二、路演厅用于举办现场人数80人以下的活动,且杜绝一切不正当、不健康的活动。
三、路演厅的使用以重大活动、学生活动、非营业性活动优先。
四、申请使用路演厅,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向创客坊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并填写《创客坊场地使用申请表》。
五、创客坊管理人员按照申请前后顺序、确认路演厅当前使用情况,经创客坊主任审批后方能使用。
六、使用路演厅前,由创客坊管理人员与使用人员进行现场交接,确认现场物资(含借用的话筒、翻页笔、无线鼠标等物品)、设备、环境卫生等各类设施维护情况。
七、使用路演厅时,应爱护路演厅内设施设备,不得私自拆卸、搬移,严禁将路演厅内任何物品带出或外借。
八、在使用路演厅一体机、录播设备前,须向创客坊管理人员学习使用方法,明确并采取正确的操作方式,不得擅自删除录播系统中原有数据,严禁对一体机软硬件及网络进行破坏性操作。
九、一体机、录播系统出现软硬件故障/损坏或灯光、音响、桌椅等设备设施出现异常/损坏,应第一时间反馈创客坊管理人员,切勿自己动手解决,否则造成损失由使用者本人负责;有意破坏设备设施者,需按原价赔偿。
十、进入路演厅人员应遵守学校和创客坊有关规章制度,有序进场、退场,厅内严禁吸烟,且同一时间进厅人数不得超过路演厅的最大容纳人数(80人)。
十一、保持厅内整洁、卫生,禁止在路演厅内吃零食、乱丢杂物、乱涂乱画,不得擅自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粘贴或布置装饰物等改变路演厅原有环境的行为;确因活动开展需对路演厅原有环境进行改变的,应事先征得创客坊管理人员同意,并在活动结束时撤除所有标语、横幅等物品,清除所有垃圾,恢复路演厅原样。
十二、不得随意改动桌椅摆放位置;确因活动开展需变动桌椅位置的,在活动结束时应恢复原样。
十三、使用路演厅含多个时段的,在中途离开时,使用人员应关窗锁门,关闭用电设备电源,认真检查并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十四、路演厅使用结束后,使用人员务必清理、还原场地,按照操作程序关闭设备、放好桌椅、关好门窗,切断路演设备、空调、照明等全部用电设备电源,并通知创客坊管理人员进行验收,确认设备完好、物品齐全、卫生良好。